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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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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81 公司简称:数据港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2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确认,于2022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及基本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并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投资廊坊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廊坊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利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关于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6日14点,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投资廊坊项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27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2022年公司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议,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提出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于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姓名:阮喆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张林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 4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会英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 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质控复核;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期审计收费预计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2022 年度的审计收费预计与上年度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10年审计服务。2021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2022年公司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议,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期间长期以来的辛勤工作以及切实履行审计职责表示诚挚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原聘任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提出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目前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履职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2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投资廊坊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廊坊项目

● 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额151,090.56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投资本身存在建设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融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具备数据中心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外包等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拟在河北省廊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廊坊项目,建设符合国际水平、绿色节能的数据中心,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及核心区域主业战略布局。

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51,090.56万元。

(二)审批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廊坊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廊坊项目

项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廊坊市京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廊坊市沃福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经营模式:该项目拟由公司下属项目所在地的控股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交付后,由项目公司或公司与客户签订相关数据中心服务合同。

项目规模:整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约6.9万平米,规划建设数据中心楼3栋,运维办公楼1栋,门卫室1座,预计规划建设机柜约8,800架(机柜平均功率密度为5KW)。

建设范围:数据中心(包括外市电、基础机电设施工程及设备等)及其配套的附属用房,包括但不限于IT机房模块及动力机房、变配电室、ECC及其他辅助用房等。

目前进展:公司已取得建设、运行该数据中心投资项目所需的能评批复、电力备案、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前置手续,并完成项目投资前期所需的设计等工作,拟进行土建、机电实施。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持续扩大主业规模,拓展核心区域布局。上述项目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主营业务规模,并实现公司在战略发展区域的持续布局,为公司后续在核心业务领域的持续拓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拓宽客户群体,打造多元化的客户形态。该项目为公司未来打开环京区域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项目的建成将在公司现有客户范围基础之上,拓宽公司客户群体,打造多元化的客户形态,从而进一步拓展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及影响力。

(三)该项目建成并顺利销售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经测算,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IRR)10.01%(该收益率为根据公司自有财务模型并结合公司历史管理经验估算)。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融资风险

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需要一定的自有资金投入,目前公司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渠道相对单一,未来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及贷款利率波动,都会造成公司项目融资产生影响,或将直接影响项目运作进度。

应对措施:后续公司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利用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项目融资,并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做好资金安排计划表,确保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二)建设风险

该项目为公司在廊坊地区投资建设的首个项目,对于当地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相对陌生,对于工程节点、建筑风险需要进一步评估和分析,对于项目按期完工存在一定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及扎实的项目管控能力,双方互帮互助、优势互补,共同确保项目按时完工交付。

(三)销售及运营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于销售模式的确认需要综合评估和判断,不同的销售模式均会对项目盈利情况造成影响;且项目进入运营服务期限后,服务期内服务质量、系统可用性和稳定性、客户满意度等,对运维服务的应收会产生直接影响,也为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与属地运营商开展沟通与合作,加强环京地区销售团队建设;在项目进入运营服务期后,进一步加强系统运营的人力和物力投入,以保障安全、稳定、可靠的运维环境。

五、备查文件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2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拟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截止2022年7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1,180,767,891.74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76,116,422.86元。募集资金详细使用情况及进度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含)。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阅,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32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2-03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6日

至2022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 2022 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廊坊项目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 2022 年9月6日下午 13:30-14: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14:00 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01弄14号 邮编:200436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传真:021-66316293

联系人:赵叶亮、王臆凯

(二)其他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 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2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确认,于2022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阅,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五、《关于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自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26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本公司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

(二)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本半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半年度使用0.00元用于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南通),使用60,795,589.32元用于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51,366,675.31 元用于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合计使用112,162,264.63 元。

2、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76,380,976.09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下转1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