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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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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418 公司简称:震有科技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1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2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86,662,5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656,961.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005,538.94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90.66万元,2022年半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267.8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431.45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1,642.0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680.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42.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06.3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265.00万元,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7天通知存款及华兴银行定期存款余额10,509.2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7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7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6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震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软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数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8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265.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8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自动结转的通知存款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购买的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定期存款产品最长存期为5年,决议有效期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项目及永久补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997.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389.92万元,其中1,80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14,060.69万元增加至16,648.89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由于后续收到银行的存款利息,转出日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17.82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90.88万元)。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40.99%股权。截至2022年5月25日,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8,216.55万元,支付交易对价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55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997.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389.92万元,其中1,80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14,060.69万元增加至16,648.89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由于后续收到银行的存款利息,转出日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17.82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90.88万元)。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40.99%股权。截至2022年5月25日,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8,216.55万元,支付交易对价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55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二)募投项目明细

单位:元

注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注2: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997.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389.92万元,其中1,80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14,060.69万元增加至16,648.89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上述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注3:公司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原计划于2020年8月开工,2022年1月完工。近年来,国际形势变化加剧,海外5G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放缓,同时国内5G to B行业建设方兴未艾。据此,公司调整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方向,提前加大企业级小容量5G(to B)核心网业务开发,延期进行运营商级大容量5G核心网业务的开发,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受到影响。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经审慎考量,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注4: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晨晓”)40.99%股权,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注5: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1,520,905.14元,主要系实际投资额包含收到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深圳震有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等相关文件已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5日

至2022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

2022年9月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当日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电话:0755-33599651

电子邮箱:ir@genew.com

联系人:叶亚敏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等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各项规定,具备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五)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5,808.3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震有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震有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震有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78)。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0)。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等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各项规定,具备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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