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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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5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 债券简称: 12广汽0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号广汽中心3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曾庆洪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适用A股股东)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丁宏祥董事、管大源董事、刘志军董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室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H股过户处卓佳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以现场及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广汽菲克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提请审议的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王志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6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 债券简称: 12广汽0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周家祺先生、龙亮先生。

日前,本公司收到中金公司通知,原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龙亮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负责本公司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西晴女士接替龙亮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期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联合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周家祺先生、张西晴女士,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张西晴女士简历

张西晴女士,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张西晴女士持续参与广汽集团持续督导工作,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IPO、再融资及公司债券项目。张西晴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