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2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跃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李永清、李蕊爱、孙水泉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秦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郭平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郭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庞建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赵宾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张志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张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选举蒋荣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选举李蕊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选举孙水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选举李端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9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杨孝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段林庆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充分考虑了老、中、青三代年龄结构优化配置和未来发展,以实现集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根据《公司干部管理条例》,经董事长秦跃中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党委会研究,同意提名秦东、郭平则、郭敏、庞建军、赵宾方、张志兵、张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同意提名蒋荣光、李蕊爱、孙水泉、李端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其中蒋荣光任期至2024年12月30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秦东:男,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研究生毕业于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取得化学工程与科技创业投资双硕士学位。2019年7月入职壶化股份,任总经理助理,分管进出口公司,联系军品部。入职壶化前,先后在Solvay(索尔维)上海研发中心、中科院过程研究所、北京燕山石化玉龙设计院、光大置业、硅谷孵化器ZJFuture(浙江创新中心)实习工作。入职壶化后,集团总部实习和基层锻炼期间,于2019年7月至11月在集团各部(室)、下属各企业了解熟悉情况;2019年11月至12月任制药车间技术员;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基础雷管车间工段长;2020年3月至7月任导爆管车间主任;2020年7月至12月任金星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选任为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兼任壶化公司(雷管生产企业)总经理。
秦东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秦跃中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郭平则: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壶关县化工厂工人、出纳、会计;壶化有限财务科科长;壶化投资董事、副总经理;壶化有限董事、总经理,长治市五星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壶化股份董事、总经理,盛安民爆执行董事,阳城诺威监事,壶化进出口执行董事,万信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临汾骏铠董事。
郭平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郭敏: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长治市金星化工厂工人、技术科副科长、生产部副主任科员、质检科副科长、质检科科长、木粉厂厂长、复肥车间党支部书记、副厂长;金星化工副经理、总经理;壶化投资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壶化股份董事、金星公司执行董事。
郭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庞建军: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屯留县化工厂财务科会计、经理助理;山西屯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壶化有限副总经理;屯留金辉总经理;现任壶化股份董事、屯留金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庞建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赵宾方: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壶化有限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壶化股份董事、凯利达公司执行董事。
赵宾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张志兵: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壶关县配件厂(山西省壶关县聚鑫泰冶炼铸造厂)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科长、厂长;壶关县寨河煤矿矿长;长治市五星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壶化集团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壶化有限副总经理、长治市五星大酒店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壶化股份董事,中煤平朔董事、山西壶关大圣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壶化河东民爆董事长。
张志兵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张宏: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壶化有限财务科出纳、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壶化投资财务审计部副部长、部长;壶化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壶化股份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盛安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众芯邦董事长。
张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以上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荣光:男,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毕业。曾任南京理工大学民爆所副总工程师、副所长,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暨南京理工大学爆炸材料测试中心技术管理层成员,第一届、第二届民爆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委员、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专家组组员、爆破器材杂志编辑部编委等。现任山东银光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壶化股份独立董事。
李蕊爱: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山西智慧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壶化股份独立董事。
孙水泉: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壶化股份独立董事。
李端生:男,1957年出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西省教学名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山西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山西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现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审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兼任太钢不锈、阳煤化工、国新能源等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截止目前,以上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营业期限及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营业期限变更情况
为使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营业期限与《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公司拟将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由“1994年9月27日至2024年6月10日”变更为“长期”。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同意提名杨孝林、段林庆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杨孝林: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1992年至1995年,任壶关县化工厂技术员;1995年至1996年,任壶关县柔性石墨厂技术员兼统计;1997年至2001年,任壶化集团办公室秘书;2002年至2003年,任长治太行旅行社副总经理;2003年至2013年,任壶化集团二车间工段长、编码车间工段长、党办副主任、团委书记、党办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2013年至2020年3月,任壶化股份党委委员、工会副主席、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壶化股份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孝林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段林庆: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科科员、科长、基础雷管车间主任、销售经理、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技术经理,众芯邦董事。2021年7月任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段林庆持有公司股份5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以上两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2年9月6日
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洲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以上提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议案1、3、4、5、6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2年9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国良
(2)电话号码:0355-8778082-8216
(3)电子邮箱:46150430@qq.com
(4)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壶化集团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星期二)9:00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2年9月5日(星期一)17:00 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壶化集团(邮编:047300),联系传真:0355-8778413(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2
2、投票简称:壶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议案4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7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议案5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议案6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蒋荣光,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蒋荣光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端生,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端生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蕊爱,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下转1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