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6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因董事长赵丰先生和副董事长蒋超先生辞职,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高赫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赵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蒋超先生申请辞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丰启控股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匡文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上市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高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英泰斯特向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英泰斯特以自有的全部债权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赫男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赫男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赫男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5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匡文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3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任湖南斗山机床有限公司、固泰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市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匡文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方:女,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松井股份财务部长。自2021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高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6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罗天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王冠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意补选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年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任深圳市东网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6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9月5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恒邦置地大厦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邮箱:wz@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6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智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一、董事变更情况
因上市公司控股集团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控股”)及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丰启控股对自身及上市公司进行战略及人力资源规划调整,董事长赵丰先生决定辞任董事长职位,蒋超先生决定辞任董事职位。董事会于近日已收到公司董事长赵丰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裁蒋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蒋超先生申请辞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丰先生和蒋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赵丰先生、蒋超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赵丰先生、蒋超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赵丰先生、蒋超先生的辞职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丰启控股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匡文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上市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高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变更情况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王冠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原因,王冠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冠芳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蒋超先生、邹方凯先生和崔常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经营发展调整需要,蒋超先生、邹方凯先生和崔常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蒋超先生、邹方凯先生和崔常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蒋超先生、邹方凯先生和崔常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丰先生、蒋超先生、邹方凯先生、崔常晟先生及王冠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赵丰先生目前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将继续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接任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完成工商登记之日止。
3、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匡文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3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任湖南斗山机床有限公司、固泰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市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匡文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方:女,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松井股份财务部长。自2021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高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年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任深圳市东网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6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英泰斯特以自有的全部债权提供反担保。
鉴于公司董事兼总裁高赫男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英泰斯特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英泰斯特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赫男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7612425223
4、法定代表人:柳伟
5、注册资本:1009.4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6月18日
7、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7栋3层01室
8、经营范围: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计量检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生产线技术改造,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汽车电子测试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英泰斯特40.66%股权,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英泰斯特59.34%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2021年度数据系审计数据,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说明
英泰斯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主债权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系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反担保方案:英泰斯特以自有的全部债权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具体的担保情况、担保范围及担保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英泰斯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英泰斯特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符合公司及英泰斯特的整体利益。
英泰斯特另一股东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无实际经营,其实际控制人为国资企业,因此由公司为英泰斯特提供担保。英泰斯特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其未来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融资,且英泰斯特以其自有债权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英泰斯特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英泰斯特将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参股公司英泰斯特的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英泰斯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英泰斯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800万元人民币,英泰斯特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2年6月17日,英泰斯特已归还上述贷款,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0元。
2、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兴民力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民力驰”)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英泰斯特向兴民力驰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泰斯特向兴民力驰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200万元(不含利息)。
3、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民”)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英泰斯特向武汉兴民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泰斯特向武汉兴民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39.11万元(不含利息)。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兴民向英泰斯特采购商品和服务应付账款余额为292.59万元;英泰斯特及其子公司武汉车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武汉兴民不动产及设备,租金余额为1,194.81万元;武汉兴民向英泰斯特采购设备预付账款余额为2,867.77万元。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7,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4%;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7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民”)与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及其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1、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高赫男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因英泰斯特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英泰斯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7612425223
4、法定代表人:柳伟
5、注册资本:1009.4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6月18日
7、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7栋3层01室
8、经营范围: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计量检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生产线技术改造,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汽车电子测试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英泰斯特40.66%股权,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英泰斯特59.34%股权。
10、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董事兼总裁高赫男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英泰斯特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英泰斯特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英泰斯特于2004年6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9.43万元,公司持有其40.66%股权。英泰斯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及英泰斯特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与英泰斯特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将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7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英泰斯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鉴于公司董事兼总裁高赫男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英泰斯特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英泰斯特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赫男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7612425223
4、法定代表人:柳伟
5、注册资本:1009.4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6月18日
7、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7栋3层01室
8、经营范围: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计量检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生产线技术改造,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汽车电子测试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英泰斯特40.66%股权,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英泰斯特59.34%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2021年度数据系审计数据,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说明
英泰斯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英泰斯特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具体合同为准。
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英泰斯特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财务资助本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英泰斯特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须公司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供公司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英泰斯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英泰斯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800万元人民币,英泰斯特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2年6月17日,英泰斯特已归还上述贷款,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0元。
2、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兴民力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民力驰”)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英泰斯特向兴民力驰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泰斯特向兴民力驰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200万元(不含利息)。
3、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民”)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英泰斯特向武汉兴民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泰斯特向武汉兴民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39.11万元(不含利息)。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兴民向英泰斯特采购商品和服务应付账款余额为292.59万元;英泰斯特及其子公司武汉车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武汉兴民不动产及设备,租金余额为1,194.81万元;武汉兴民向英泰斯特采购设备预付账款余额为2,867.77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英泰斯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利率不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合理,且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