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38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月18日,公司变更了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Guangdong Hongda Holdings Group Co., Ltd.”,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广东宏大”,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2022年1月,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出资6670.60万元购买了控股子公司甘肃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民爆”)2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兴安民爆的股权由51%提升至71%。
3、2022年3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内,因10名激励对象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上述12名激励人员共计651,764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已于2022年3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749,412,187股变更为748,760,423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4、2022年5月,公司与西安深瞳智控技术有限公司、常彬合资设立了广东宏大制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制导”),其中公司出资510万元,占宏大制导51%的股权。宏大制导主要从事精确制导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本次参与设立宏大制导,有利于公司与合作方形成优势互补,扩充公司军品产品链。宏大制导于2022年6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5、2022年2月,公司子公司宏大工程出资500万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疆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宏大”),新疆宏大于2022年3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6、2022年3月,公司子公司兴安民爆设立了酒泉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兴安”),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酒泉兴安为兴安民爆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5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7、2022年4月,公司子公司兴安民爆设立了平凉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凉兴安”),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平凉兴安为兴安民爆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5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3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9:30于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指导,公司修订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增加了党建考核的权重,修订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0-2022年度经营班子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党建考核的权重,因此公司对第五届经营班子目标责任书的有关条款也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10:3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4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2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 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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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所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0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6、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150,559,418.07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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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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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主要由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子公司实施。截至2022年6月30日,三个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38,824.62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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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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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产品期限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14,761.050.23元。报告期期末,公司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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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150,559.418.07元,其中30,559,418.0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其中1,12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