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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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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96 公司简称:极米科技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极米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钟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选举公司董事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钟波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情形,且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选举钟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廖传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一致。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干胜道、董事薛晓良及独立董事芮斌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干胜道担任主任委员;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董事钟波、董事肖适、董事尹蕾、独立董事芮斌及董事刘帅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钟波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朱晓蕊、董事钟波及独立董事干胜道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朱晓蕊担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芮斌、董事钟波及独立董事朱晓蕊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芮斌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干胜道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1、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肖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尹蕾先生、沈毅先生、王鑫先生、罗廷先生、田峰先生、杨朔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聘任公司品牌公关总监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郭雪晴女士为公司的品牌公关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彭妍曦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5、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薛晓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6、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侯学裕女士、黄国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薛晓良先生、侯学裕女士、黄国城先生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薛晓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候选人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相关人员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情形,且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肖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薛晓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彭妍曦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郭雪晴女士为品牌公关总监,同意聘任尹蕾先生、罗廷先生、王鑫先生、沈毅先生、杨朔先生、田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同意该议案。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75909894-8432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1129号A区4栋

联系邮箱:ir@xgimi.com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钟波先生简历

钟波,男,中国国籍,198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海信电视研究所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晨星软件研发(深圳)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西南区技术总监职务,在职期间负责该公司关于TCL,创维,长虹,康佳,厦华,明基等数十个LCD机型研发项目;2018年1月当选四川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2013年11月至今历任极米科技执行董事、董事长。钟波先生在电视及视频处理有多年工作经验,2009年获得四川省科技技术二等奖,2018年5月被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评为“2018年度成都市新经济百名优秀人才”,2018年7月被科技部评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8年11月被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2018年12月被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评为“改革开放40年四川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2019年2月入选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评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19年11月入选成都市首批“蓉贝”软件人才,被评为行业领军者。

钟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33,5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6%。钟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肖适、刘帅、尹蕾和监事廖传均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廖传均先生简历

廖传均,男,中国国籍,198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任福建冠捷电子有限公司TV部软件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2年9月任晨星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TV部软件工程师;2013年11月至今历任极米科技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监事、监事会主席。

廖传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8,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廖传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适先生简历

肖适,男,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2003年7月至2004年9月任港湾网络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04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产品经理;2014年1月至今历任极米科技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肖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58,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7%。肖适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尹蕾先生简历

尹蕾,男,中国国籍,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四川多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极米科技副总经理。

尹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5,9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尹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廷先生简历

罗廷,男,中国国籍,198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北京迈世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2月任深圳天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销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任联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TC事业部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3年5月任深圳天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大区总监;2013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大区销售总监;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极米科技副总经理。

罗廷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104,999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15%,罗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鑫先生简历

王鑫,男,中国国籍,197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毕业于天津大学。2000年8月至2014年6月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等离子所副主任设计师、基础技术研究所TV团队带头人、所长等;2014年6月至2016年9月任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电视产品部部长、副总经理等;2016年9月至今任极米科技副总经理。

王鑫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84,848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12%,王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毅先生简历

沈毅,男,中国国籍,198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6月毕业于南开大学。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12年9月历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IBM)供应链专员、供应链经理等;2012年9月至2015年2月历任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供应链项目负责人、采购经理等;2015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苹果采购运营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全球供应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极米科技副总经理。

沈毅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149,968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21%,沈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雪晴女士简历

郭雪晴,女,中国国籍,1984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6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7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3年10月历任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客户总监等;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成都砚雅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四川找型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6年2月至今任极米科技品牌公关总监。

郭雪晴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50,908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7%,郭雪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朔先生简历

杨朔,男,中国国籍,1977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卢森堡居留权。1999年7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9年4月任VODAFONEPROCUREMENTCOMPANY手机采购部主管;2019年5月份至今担任极米科技海外事业部总裁、副总经理。

杨朔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71,358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10%,杨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峰先生简历

田峰,男,中国国籍,1980年1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6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极米科技产品交付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

田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同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妍曦女士简历

彭妍曦,女,中国国籍,1987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3年7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预算财务分析师;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师;2014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7月加入极米科技,担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

彭妍曦女士间接持有公司21,21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薛晓良先生简历

薛晓良,男,中国国籍,1989年3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13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13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审计员、审计助理经理;2017年11月加入极米科技,曾担任财务总监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21年8月至今任极米科技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任极米科技董事。

薛晓良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21,63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薛晓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学裕女士简历

侯学裕,女,中国国籍,1992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7月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法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8年5月加入极米科技,历任公司法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侯学裕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10,182股股份,侯学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黄国城先生简历

黄国城,男,中国国籍,1991年6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17年11月毕业于法国北方高等商学院,获得硕士学位。2018年7月至2021年4月,任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主管;2021年5月加入极米科技,担任投资者关系经理职务。

黄国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国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推举廖传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廖传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极米科技”)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7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7,1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6,243.1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5日出具了XYZH/2021CDAA90051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176.5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7,902.94万元(不包含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968.11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2,492.21万元(不含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金额为29,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公司《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9日,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宜宾极米”)、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24日,公司、宜宾极米、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29,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未到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投项目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利息收入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60,995.0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项目对应产品实现的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