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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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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2-04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贺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2-04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鶄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2-05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789,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2021年7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628,096,598.8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598.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936,79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59,806.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1]3524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或“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由于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博云东方。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8日,公司尚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余额为25,360.32万元(含利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的安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对此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00万元,2022年8月15日,公司已按规定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291.95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博云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博云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