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2-04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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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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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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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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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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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2022年1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公司的206,197,82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目前,控股股东正在有序推进股份转让事宜,相关工作正在紧密开展过程中,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
法定代表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2-03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1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0)及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2一03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1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0)及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