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8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42,077股。
2022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上述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185,813,147股减少至1,185,371,07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85,813,147元减少至人民币1,185,371,07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291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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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8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责任保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购买责任保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8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由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止。该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根据公司财务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使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由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2年8月22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止,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舞弊等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董事会或管理层根据财务部及审计部对于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审慎行使决策权。
(1)由财务部做好理财产品的风险调查分析工作,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由审计部对财务部提供的风险评估进行审核,对相关事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该事项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向管理层通报。
(3)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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