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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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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47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晓茹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4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仇向东、独立董事薛静、裘益政、曾平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晓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10月18日届满,基于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4月18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4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亚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4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2年1-6月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986,265.61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30%。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949,019.98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595,338.16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1,926,818.80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冲回573,136.9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1-6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09,781.45元。

公司对于合同资产,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1-6月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327,464.18元。

三、2022年1-6月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1,410,207.45元。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986,265.61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1-6月利润总额10,986,265.61元。公司2022年1-6月核销资产合计1,410,207.45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

2022年1-6月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经资产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核销资产事项能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2-4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拟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展期至2023年4月18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9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2019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844,979股首次回购股票已于2019年10月16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

3、截至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3)。

4、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10月18日届满,基于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并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18日。存续期内,一旦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延长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