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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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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2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170,23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212%。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54,489,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58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15,745,9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2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4,163,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90%。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12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4,035,9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170,235,4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4,163,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为4,978,025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4,163,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此议案关联股东余文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张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