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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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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股份总数3,878,168,7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659,288,695.15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拟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份总数3,878,168,7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659,288,695.15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占2022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6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浙商证券2022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监管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拟定公司2022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份总数3,878,168,7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659,288,695.15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占2022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6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各位监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8日

至2022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5已经公司2022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22年8月6日、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6、登记时间:2022年9月2日(9:00-11:30,13:30-17:00)。

7、登记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雷

联系电话:0571-87001126

传真号码:0571-87901955

联系地址: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10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20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35,477,679.29元(母公司报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人民币250,643,303.79元,加上以前年度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522,620,690.62元,2022年6月末本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107,455,066.12元。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2022年6月末本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累计数为人民币194,109,565.94元,扣除后2022年6月末本公司可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913,345,500.18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878,168,7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659,288,695.15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占2022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6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