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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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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
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

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关于对RED FACTOR LIMITED、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熊钰麟、周珊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RED FACTOR LIMITED、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熊钰麟、周珊珊:

经查,Red Factor Limited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讯科技)的控股股东,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为Red Factor Limited的一致行动人,熊钰麟为弘讯科技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兼Red Factor Limited董事长,周珊珊为弘讯科技实际控制人兼Red Factor Limited董事。

2015年9月9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Red Factor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因主动减持、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动稀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被动增加等原因,合计持股比例由59.97%减至53.71%,累计净减少比例为6.26%。其中,至2021年9月8日,Red Factor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弘讯科技股票比例达到5.02%。上述事项发生后,你们未及时履行编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义务且未停止减持弘讯科技股票,在2021年9月10日至2022 到6月30日期间,仍继续减持1.24%比例的弘讯科技股票。直至2022年7月27日,Red Factor Limited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Red Factor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在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未停止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熊钰麟作为Red Factor Limited董事长、周珊珊作为Red Factor Limited董事,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Red Factor Limited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Red Factor Limited和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熊钰麟和周珊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引以为戒,务必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方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