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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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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29 公司简称:春风动力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16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22日9:30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国贵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春风动力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要求,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内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朱熙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为: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春风动力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0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954,757.9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382.06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5,700,074.00元,溢价人民币1,693,353,308.06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兴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兴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三个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217.1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670.0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10月置换先期投入8,670.04万。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95号《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有效期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临平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民生银行乐清支行定期存款24,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20,000万元,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000万元,定期存款余额71,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计划总投资90,956.6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84,404.15万元。本项目是公司在全球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动力运动装备行业持续向好、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及电动摩托车迎来新发展机遇的背景下,扩充公司全地形车、消费型摩托车产能,改造部分旧产线并建设电动摩托车产线。该项目预计具有良好的行业前景和经济效益,成功实施后,将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顺应动力运动装备行业持续向上的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广阔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80%,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26年。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项目计划总投资36,486.43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36,486.43万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测试以及提供技术支持的部门,其效益将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