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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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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23版)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9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66,701,475股,占本报告期末总股本的4.9981%,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披露的持股比例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信息,按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填写。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可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公开发行了1,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30亿元,期限六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32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楚江转债”,债券代码“128109”。

2、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10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6月3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8.73元/股。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起由8.73元/股调整为8.63元/股;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5日起由8.63元/股调整为8.38元/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楚江转债”因转股金额减少7,463,400.00元(74,634张债券),转股数量为864,550股。“楚江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822,536,600.00元,剩余债券18,225,366张。

(二)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363,8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3%,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868,461.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子公司顶立科技境内上市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正式授权经营层启动子公司顶立科技在境内上市。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顶立科技引入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惠华启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戴煜、长沙顶立汇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顶立汇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顶立汇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森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工善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财信精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增资主体。2021年7月30日顶立科技完成了上述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顶立科技注册资本由2,661.60万元增加至3,726.244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100.00%变为71.4285%,顶立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引入嘉兴国仪二号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增资主体;于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引入嘉兴国仪二号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础上,增加引入外部投资者长沙经开东方鑫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五矿高创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北京高新创投中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才作为增资主体。2022年7月29日顶立科技完成了上述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3,726.2440万元增至3,989.275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71.4285%变为66.7189%,顶立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相关政策精神,着力推进子公司顶立科技独立上市,相关工作进展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纯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0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3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向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9,889,03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28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9.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633.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位,业经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55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缪云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向4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6,405,10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7,499,997.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814,459.74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685,53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617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62.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0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及海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014610901)金额为25,150.00万元;在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165)金额为25,310.00万元;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380987)金额为25,000.00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金额为25,500.00万元;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海通证券及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8090100100132713)金额为32,823.00万元。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和“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2018年3月14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683001040019152)金额为8,000.00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227)金额为18,000.00万元。

2018年9月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海通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

2018年11月经海通证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同意,终止了2017年1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的募集资金余额陆续划入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并将原募集资金账户作销户处理(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暨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以上市公司前期以借款方式投入“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该募投项目提前终止,与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已归还13,578.85万元至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301012000687147),2021年1月6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551902014610901);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34050167880800000165);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账号498010100100380987);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账号368090100100132713);农业银行清远分行(账号44683001040019152);广发银行清远分行(账号9550880003559400227);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8112301012000687147)。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6月1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1200511296)金额为73,423.00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月2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鸟高新”)、东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宜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宜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宜兴支行(账号:1103028829201082453)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19,200.00万元;在农业银行宜兴支行(账号:1064830104001741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22,600.00万元;在中行宜兴支行(账号:51837339774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2,900.00万元。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工商银行宜兴支行(账号:1103028829201082453);农业银行宜兴支行(账号:10648301040017410);中行宜兴支行(账号:518373397742)。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6月20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辖属二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3201040011792),金额为162,268万元;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潍坊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2010001421026670),金额为20,000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7月2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957),金额为15,000.00万;在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150000000144382),金额为 15,000.00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7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清远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清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19200153975),金额为15,000.00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0503466600000108),金额为33,000.00万元;在民生银行合肥分行辖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06373),金额为8,000.00万元;在建行清远分行辖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高新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清远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6020900000713),金额为8,000.00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777),金额为14,000.00万元;在农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683001040023865),金额为5,000.00万元。以上账户资金均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农行出口加工区支行(账号12633201040011792)进行划拨。截至2020年 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农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账号 12633201040011792)划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变更为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8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19200157060),金额为15,000.00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0135870766600000015),金额为33,000.00万元。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潍坊银行营业部(账号802010001421026670)。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96,561.8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及附表3。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47,000.00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12个月。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1,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1,600.00万元已于2018年1月1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 万元已于2019年1月11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2.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亿元,截至2020年1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下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度,天鸟高新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741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月9日,天鸟高新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0.741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 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2.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亿元,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9亿元,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4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4.7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亿元,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1,000.00万元,具体如下:a、2022年1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b、2022年2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c、2022年3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1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86.61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合计1,285.2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及“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6,655.02万元(含截止公告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变更的议案》。2018年9月17日,此事项经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使用“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753.25万元用于收购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57.78%的股权,不足的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2019年5月15日,此事项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将该项目的一期工程直接调整为“年产12万吨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总额下降,以期尽快投产,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9月12日,此事项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暨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以上市公司前期以借款方式投入“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该募投项目提前终止,与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报告期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新设子公司,负责专门承建、营运“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即:将“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新设立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不变,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募投项目早日投产见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由25,500.00万变更为26,655.02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提前终止,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