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121版)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盛代华先生、王刚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及公司股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 2023年3月5日。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8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乐大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2022年5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42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1,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丹阳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Ea163172208180119)。为鑫海高导所欠南京银行丹阳支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税金、汇率损失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本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授信业务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74,055万元(其中:为鑫海高导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4.4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南京银行丹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1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3月5日,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6月25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2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8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8年9月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1,115,800股。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9月5日届满。
3、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份14,777,741股,剩余公司股份6,338,0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47%。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及公司股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予以展期;2022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3月5日。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展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3月5日。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