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567 公司简称:春雪食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6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益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补充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议案确定的数额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等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等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 公司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补充议案,扩展了现金管理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有效(即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本年度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现金管理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年度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购买的产品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产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补充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议案确定的数额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二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二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4日(星期三)至08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xzq@springsnow.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3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8月31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8月31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郑维新

总经理:王克祝

董事会秘书:李颜林

财务总监:郝孔臣

独立董事:杨克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8月31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4日(星期三)至08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xzq@springsnow.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立志

电话:0535-7776798

邮箱:cxzq@springsnow.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5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19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涉及的各项数据已经核对、认定,体现了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相关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半年度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补充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以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有效(即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等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1年9月10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后实际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募集资金55,755.0000万元,另外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 ,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三)2022年1-6月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1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需要在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实施,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1年10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2022年6月23日向对应银行申请注销了前述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等账户对应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一)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二)截止2022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24,0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份, 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1,029.293601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28,153.24416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年10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976.036445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308.0188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产生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余额。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19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1年9月10日《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扣除承销和保荐费3,245.0000万元后实际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募集资金55,755.0000万元,另外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1,643.8679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682号《验资报告》 ,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申请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对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以募集资金支付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信用证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并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材料、设备及工程等款项。

5、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后,保证金及其利息将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6、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由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益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雪食品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春雪食品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1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1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