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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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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柴敏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柴敏刚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6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作出决议,会议提议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须经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柴敏刚先生已针对议案1-3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1日(周四)和9月2日(周五)的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22年9月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树剑、童旭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

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9月2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10-56403335)交回本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59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廖良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60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486,52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48元,募集资金净额266,349.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36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99,381.90万元,具体情况为:1)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98,184.6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98,184.64万元;2)2020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21,465.28万元;3)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3,301.89万元;4)2022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6,430.09万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2,491.3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5,524.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2,491.36万元,通知存款账户余额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6月28日,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6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投向“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

注2:该专户存储余额为募集资金持有期间的利息。

注3: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西安子公司,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444.57万元向西安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其中增资37,000万元,借款不超过37,444.57万元。相关增资及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西安子公司增资37,000.00万元,提供借款7,250.00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199,381.9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金额为98,184.6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14号《鉴证报告》,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西安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184.64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并于2020年8月14日完成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西安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2,491.36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5,524.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2,491.36万元,银行7天通知存款余额1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投向“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2022年4月30日,“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实际结余资金21,255.99万元变更用于“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237.52万元,账户余额20,084.30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65.8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文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1:本表“调整后投资总额”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减少2,797.85万元,其中由于扣除募集资金发行手续费减少3,650.90万元,由于“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为“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包含853.05万元的资金利息。

注2: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1,255.99万元(含利息),用于新增的“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

注3: BIM三维图形平台项目投资进度101.26%,超过承诺投资总额1.26%,为该募投项目使用该项目募投资金存款利息所致。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会斌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会斌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6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486,52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48元,募集资金净额266,349.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364号《验资报告》。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

截至2022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575.67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余额包含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余额8,000.00万元。

注2:该余额包含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余额1,000.00万元。

注3: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9,575.67万元,预留3个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后,预计闲置募集资金余额4亿元可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降低财务费用,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本次主要投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现金管理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遴选市场信誉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法务部负责相关合同的审核,对现金管理产品发售机构的背景进行调查并给出法律意见;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按季度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现金管理活动。

(7)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控资金安全。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6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486,52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48元,募集资金净额266,349.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364号《验资报告》。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投向“BIMDeco装饰一体化平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1,255.99万元(其中本金20,402.94万元,利息853.05万元),用于新增的“BIM设计专业软件项目”。

二、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

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说明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战略布局,结合业务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联达数字建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所需的劳务用工、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面均受到了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故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目前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公司将通过加强项目过程管控来提高实施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降低对公司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目的是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中信证券对广联达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6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3)。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金额已经超过回购计划下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回购(原定到期日为2022年8月31日,提前结束日为2022年8月22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21年9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

2022年2月10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暨回购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728,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2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7.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6.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48,308,718.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不存在差异。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和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在回购股份实施上述用途/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9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2,161,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540,27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