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下重大事项:
1、5G智能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
公司5G智能产业园项目一期于2020年下半年开工建设,2021年完成主体建筑封顶,预计于2022年下半年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月17日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GR202144203658,发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有效期:三年。本次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本次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4、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赵毓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梁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5、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12月10日届满。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451,180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2%;报告期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数为1,19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7%。
报告期内,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已经于2022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公司1102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参加的董事人数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登志先生主持,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人员分别是:
董事会秘书:杨亚坤
监事:向文锋、吴湛翔、潘美勇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方案内容具体如下: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登志拟以现金方式参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根据实际发行价格确定。
除陈登志以外的其他本次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陈登志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陈登志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2,400,000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陈登志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的股份转让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17.7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逐项表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发行方案基础上,编制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编制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运用,公司和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发行对象,其中陈登志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陈登志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因此,公司拟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请求授予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事项,以及决定并聘请保荐人、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的合同、文件和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与发行有关的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8)确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工作。
(9)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有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10)授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为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陈登志签署《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登志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4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公司自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召开后,有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8日(星期四)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1102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2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11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募集资金用途
2.10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1至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议案1至8、10、11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至8、10、11,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将进行回避表决。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箱、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于2022年9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亚坤、杨悦纬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邮 编:518116
电 话:0755-29893456-81300
传 真:0755-29895093
邮 箱:ir@szkexin.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565”,投票简称为“科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日期为 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 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以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斯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斯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斯佳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斯佳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朱斯佳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已经于2022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文锋先生主持,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人员是:
董事会秘书:杨亚坤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内容具体如下: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登志拟以现金方式参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最终认购数量根据实际发行价格确定。
除陈登志以外的其他本次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陈登志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陈登志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2,400,000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陈登志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的股份转让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0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17.7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逐项表决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阐述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现状、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需要,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规性,发行方式的合法合规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趋势及长远发展目标,有利于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发行对象,其中陈登志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陈登志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做出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规划的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符合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能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公司将与发行对象之一陈登志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19日,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陈登志签署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等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240万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17.71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对象之一陈登志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陈登志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与陈登志先生签订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登志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有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等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关联董事的,涉及的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陈登志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最近5年内职业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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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科信技术以外,陈登志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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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深圳前海森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余30.00%的股权系陈登志配偶胡圣霞持有;
2、深圳市信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前海森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最近5年受到处罚的说明
陈登志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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