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8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7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并原则上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则上放弃参股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挂牌转让事项和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竞标购买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暨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竞标项目符合水电未来发展趋势,符合国家能源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能源电力发展需求和主业战略,行业发展前景较好。且该项目已稳定运营多年,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影响广大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实施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落实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报告》;
(一)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落实原则同意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出具同意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或/且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的书面文件;
2.若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基于最大程度保障川投能源的利益,总经理办公会可以调整、拒绝出具同意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或/且放弃优先购买权书面文件。
(二)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实施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开竞标的具体方案,全权确定具体的竞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竞标价格、竞标条件等;
2.全权办理本次竞标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修正、补充、补正、递交、呈报、签收、签署与本次竞标的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
3.竞标成功后,全权办理有关的合同签署、款项缴纳等具体事项。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授权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授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改2022年度公司本部融资计划和方案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本部年度债务融资总额增加20亿元。
会议同意注册并发行私募债或公司债增加20亿元;在总额范围内,增加融资租赁方案,总金额不超过50亿元。
会议同意公司本部2022年度融资提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2)。
以上提案第一、二、三、四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9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7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同意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并原则上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国能集团启动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程序是妥善解决股权结构历史遗留问题的良好契机,本事项根据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国能集团的转让方案需由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且以川投能源通过拟参与竞标国能集团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事项为前提,审议、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同意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竞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全力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公司壮大水电主业,助力大渡河流域开发建设运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实施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落实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授权事项有助于顺利、高效地推进本次股权转让和股权竞标事项。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投资者利益。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改2022年度公司本部融资计划和方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修改公司2022年度融资工作计划是由于公司本年度投资计划发生变化,该修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项目拓展等方面需求。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0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则上放弃参股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放弃权利的简要内容: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大渡河公司”)为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收到国能大渡河公司通知函,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根据国能集团的转让方案及产权交易所规定,其他股东需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国能集团启动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程序是妥善解决股权结构历史遗留问题的良好契机,公司将在履行有关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积极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根据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国能集团的转让方案需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为前提,且在公司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事项获得通过的前提下,原则上同意对国能集团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
● 本次放弃权利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放弃权利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2年8月5日,国能大渡河公司向我司致函通知,国能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国能大渡河公司21%股权进行转让,其中11%股权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剩余10%股权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如下:
1.国能大渡河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
2.拟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国能大渡河公司章程的规定,川投能源对国能集团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事项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根据国能集团的转让方案及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需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本事项根据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国能集团的转让方案需由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且以川投能源通过拟参与竞标国能集团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事项为前提
本次国能集团启动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程序是妥善解决股权结构历史遗留问题的良好契机,公司将在履行有关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积极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根据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国能集团的转让方案需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为前提,且在公司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事项获得通过的前提下,原则上同意对国能集团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
4.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实施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落实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本次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事项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全力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公司壮大水电主业,助力大渡河流域开发建设运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了顺利、高效推进本次股权竞标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提请对总经理办公会进行授权,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落实原则同意国能集团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出具同意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或/且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的书面文件;
2)若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基于最大程度保障川投能源的利益,总经理办公会可以调整、拒绝出具同意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或/且放弃优先购买权书面文件。
(2)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实施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开竞标的具体方案,全权确定具体的竞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竞标价格、竞标条件等;
2)全权办理本次竞标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修正、补充、补正、递交、呈报、签收、签署与本次竞标的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
3)竞标成功后,全权办理有关的合同签署、款项缴纳等具体事项。
(二)交易决策审批程序
2022年8月1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并原则上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报告》《关于同意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的提案报告》和《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实施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落实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报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能集团总资产18,975.98亿元,净资产7,792.59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6,907.95亿元,净利润618.02亿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
国能大渡河公司主营水力发电,已投产龚嘴、铜街子、瀑布沟、深溪沟、大岗山、枕头坝一级、猴子岩、沙坪二级等电站,总装机容量1,173.56万千瓦。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国能大渡河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放弃优先购买权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本次国能集团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为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存在标的股权最终被其他方竞得的风险。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根据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国能集团的转让方案需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为前提,且在公司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事项获得通过的前提下,原则上同意对国能集团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参与竞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1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竞标购买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股权暨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参与竞标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集团”)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参与竞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后续竞标情况及尽职调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提交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本次竞标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多家意向受让方参与竞标,公司可能有竞标失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竞标进程及时公告进展情况,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述
公司拟参与竞标购买国能集团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但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并原则上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报告》《关于同意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的提案报告》《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实施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落实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报告》。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本次竞标成功,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需在竞标成功后及时披露竞标结果,并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查,此外应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核准。公司本次竞标能否成功及上述审批均具有不确定性,若本次交易无法通过上述任一环节,本次交易将无法实施。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国能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能集团总资产18,975.98亿元,净资产7,792.59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6,907.95亿元,净利润618.02亿元。
公司与国能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转让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国能大渡河公司主营水力发电,已投产龚嘴、铜街子、瀑布沟、深溪沟、大岗山、枕头坝一级、猴子岩、沙坪二级等电站,总装机容量1,173.56万千瓦。
2.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国能大渡河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以及“第十四条计算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国能大渡河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023,910.64万元,其10%股权对应营业收入为102,391.06万元,超过川投能源2021年营业收入的50%(川投能源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26,333.33万元,营业收入的50%为63,166.67万元),若本次竞标国能大渡河10%股权成功,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于办理本次竞标相关事项的授权
鉴于本次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事项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全力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公司壮大水电主业,助力大渡河流域开发建设运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了顺利、高效推进本次股权竞标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提请对总经理办公会进行授权,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落实原则同意国能集团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出具同意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或/且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的书面文件;
(2)若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基于最大程度保障川投能源的利益,总经理办公会可以调整、拒绝出具同意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或/且放弃优先购买权书面文件。
2、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实施竞标国能大渡河公司10%股权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开竞标的具体方案,全权确定具体的竞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竞标价格、竞标条件等;
(2)全权办理本次竞标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修正、补充、补正、递交、呈报、签收、签署与本次竞标的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
(3)竞标成功后,全权办理有关的合同签署、款项缴纳等具体事项。
五、本次竞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核心业务仍为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清洁能源,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主业发展方向,能够提升公司权益装机容量,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综合实力。通过收购标的企业股权,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大渡河水电稀缺资产的天然优势,继续做优做强清洁能源核心主业,强化水电主力军作用,建设世界优质清洁能源基地。
2、本次股权收购完成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上述标的企业。
3、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若公司竞标成功,公司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查,且应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核准。公司本次竞标能否成功及上述审批均具有不确定性,若本次交易无法通过上述任一环节,本次交易将无法实施。
六、本次竞标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竞标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竞标失败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为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可能存在多家意向受让方参与竞标,公司可能有竞标失败的风险。
2、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参与竞标标的资产的相关事项;
(2)公司竞标成功后,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查,且应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核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2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7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7日
至2022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 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
(三) 登记时间:
2022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22年9月5日前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晋川、李澧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传 真:028-86098648
电子邮箱:zqb@ctny.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防疫用品、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防疫工作。
进入川投大厦的省外来访人员需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省内来访人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至少提前一天联系公司,以便应对防疫政策的变化。进入人员还需提前一天填写《川投大厦疫情防控来访人员进出报备表》并提交公司进行报备。
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须全程佩戴口罩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