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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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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21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864,6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2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8月1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2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03,864,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59,38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出具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税前6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每人税前8万元人民币/年。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杨华军、王晓萍、胡正良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要求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及时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章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0,854.83万元,同时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用于新增的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募投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5.58%(不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金康生先生、傅佳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华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3)。

十八、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2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1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8月10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宋磊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2022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03,864,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59,38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0,854.83万元,同时将“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用于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变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祝岳标先生、吴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八、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2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2022半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44,853,336.17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82,070,003.89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62,444,360.53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2022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2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陈永夫先生提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103,864,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59,38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56%,占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1.87%,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2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2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03,864,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59,38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2022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03,864,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59,38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2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2年7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294.72万元,具体情况为:1)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2,092.9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92.91万元;2)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81万元;3)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951.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75.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010.29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42,800.00万元。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已通过非募集资金专户预先垫付初期发行费用858.6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858.66万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取出,其中的564.52万元与闲置募集资金一同购买理财计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余下的294.14万元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计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其中,信息查询费原预计0.6万元,实际支付0.4万元;原预计材料制作费69.21万元,实付68.7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5月5日,公司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会同安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会同安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11,294.7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92.9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4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510号),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951.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75.54万元),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或在《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文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2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税前6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每人税前8万元人民币/年。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国家法规政策,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2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要求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1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