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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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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2-037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注1]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由2,578,394,760股增加到3,090,907,356股,上述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按照调整后的股本重新计算。

[注2]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本解释要求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公司根据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备注: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报告期末前10名股东,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30,000万元-6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17,485,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57%,最高成交价为3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20元/股,累计交易金额为500,019,703.2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5月30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2-032)。(备注:公司2022年5月25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公司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调整。)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经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2022年2月26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为10,131,52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39%,锁定期届满。 2022年5月25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增加至12,157,82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39%。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2-004)。

3、控股股东增持进展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2-031)。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4,195,452股。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62.2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9.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86,70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号)。

2022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281.63万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78,026.2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6,587.63万元(包括理财及结构性存款、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理财和结构性存款收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柏藩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公司计划以分期增资的方式实施增资计划。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0亿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其中,1亿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9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0.3亿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62.2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9.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70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8,744.6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74.7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57,465.52万元,以前年度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支出245,000.00万元;2022年1-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281.63万元,2022年1-6月份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30.17万元,2022年1-6月份收到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4,135.92万元,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收回153,0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8,026.2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04.90万元,累计收到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61,601.44万元,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支出92,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4,587.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理财和结构性存款收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3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6.00亿元(含26.00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前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余额为92,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1年12月调整为2023年6月(该项目10万吨生产线于2020年10月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营,15万吨生产线在建设阶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以保障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4号)核准,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75,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4,90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32,924,528.3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67,075,471.70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以分期增资的方式实施增资计划。

(一)历次增资情况

(二)本次增资计划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10亿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其中,1亿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9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0.3亿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增资的后续安排

本次增资到款后,将存放于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和保荐机构已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用于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的建设,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