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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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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9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丁晓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八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2022年度实际日常经营情况需求,预计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额度将超出2022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特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调整。此次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调整部分关联交易额度后,双方将继续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拟用于将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实施回购时综合考虑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后决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57,1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7,5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78,5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之一的,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0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玉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将有效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本次调整后关联交易事项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调整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预计的概述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全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现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将超出2022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调整。

(二)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预计的说明

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预计公司向关联方百胜中国(包括百胜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环胜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及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将增加。

二、公司需要调整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如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的,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百胜中国

(1)基本情况:百胜中国所涵盖的企业均为 Yum China Holdings, Inc.控 制企业,主要涉及餐饮服务、企业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

(2)与圣农关联关系: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环胜信息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已经与百胜中国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百胜中国发生的交易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将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百胜中国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与百胜中国将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鸡肉及熟食产品相关协议。

五、调整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百胜中国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六、调整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下,本次《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已作为单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丁晓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八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2022年度实际日常经营情况,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事项的额度将超出2022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此外,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57,1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78,5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傅露芳女士的书面通知,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2)除上述情况,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相关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如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拟用于将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实施回购时综合考虑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后决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57,1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7,5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78,5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之一的,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357,1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本次回购前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7,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678,5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本次回购前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921,500.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942,285.53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617,943.74万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78%、1.59%、2.43%。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维持上市地位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在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于2022年6月3日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及2022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财务总监林奇清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股,并于 2022年7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4,000股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傅露芳女士在回购期间存在增持计划,并于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也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相关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如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择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情况,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部分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及/或公告等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于2022年8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数量、价格、增持方式、实施期限: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傅露芳女士拟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增持情况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无法全部实施或者延迟实施的风险。

2022年8月23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傅露芳女士的书面通知,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增持情况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傅露芳女士;

2、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傅露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3、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傅露芳女士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的六个月内傅露芳女士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傅露芳女士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6、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傅露芳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