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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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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88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55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86号)核准,公司进行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19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等公告。公司向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360,40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751,491,370.1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6,312,360.4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5,179,009.75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156号)。

2、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公司进行了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1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向截至2021年4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疆众和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301,407,6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3.9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1,175,489,854.5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5,857,506.68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85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账户系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金电极箔公司”),并通过该公司实施“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10月全部注销。

2、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和“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实施进度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计划投资金额62,500.00万元,建设80条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建设期为两年,分期建设,原预计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717.9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截至2022年6月末,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720.37万元,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该项目已建成并投运40条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未完成全部项目建设,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中高压化成箔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产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下滑,为了减少投资风险,公司决定延缓该项目建设进度,将其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2021年以来,受新能源产业发展带动,中高压化成箔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公司原计划启动该项目后续建设,但由于该项目所在的石河子市电力价格出现上涨,且预计后期仍可能会继续上涨,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研究后决定暂缓该项目后续建设,并将对投资地点重新进行比较选择,在选定实施地点后再另行确定项目完成时间。

2、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等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6,623,816.1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90573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

2、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实际投资总额尚未确定。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2、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实现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闲置募集资金。

2、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前述审议情况,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

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品,截至2022年6月30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366,540,864.43元。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将上述协定存款业务进行了终止,转为活期存款,并将上述本金、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结余及节余情况。

十、其他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逐项对照检查,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内容相符。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2)4989号。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表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附表2

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3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已建成生产线实际产量与已建成生产线设计产能之比。

注2:投资项目承诺效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效益×项目已建成产能占计划产能的比例。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计划建设期2年,第3年开始投产,投产第1年计划达产率70%,投产第2年及以后各年达产率100%,投产第1年预计净利润5,240.85万元,投产第2年预计净利润9,834.35万元,投产第3年预计净利润9,606.34万元,预计项目正常年度年净利润9,523.26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5.66%,税后投资回收期7.04年(含建设期2年)。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计划建设期2年,第3年开始投产,投产第1年计划达产率70%,投产第2年及以后各年达产率100%,投产第一年预计净利润2,487.19万元,投产第2年预计净利润5,593.03万元,投产第3年预计净利润5,593.03万元,预计项目正常年度年净利润5,391.75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3%,税后投资回收期7.44年(含建设期2年)。

注3: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效益7,986.63万元,达到累计承诺效益的86.07%;2020年项目投产初期,中高压化成箔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产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2021年及以后,受新能源产业发展带动,中高压化成箔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基本完成承诺效益。

注4: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超出预计效益的原因为:该项目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工艺新技术,生产效率较高、产品品质较好,实际产量超出预计产量。

附表4

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不适用效益比较。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56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86 号)核准,公司进行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19年7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等公告。公司向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360,40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751,491,370.1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6,312,360.4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5,179,009.75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156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使用完毕,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6,592,561.9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财务状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

三、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暂缓实施的项目为“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该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2.27亿元,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使用完毕;该项目计划建设80条中高压化成线,建设期两年,分期建设,原预计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截至2022年6月末,该项目已建成40条中高压化成线并投产运行。

(二)暂缓实施的原因

2021年以来,受新能源产业发展带动,中高压化成箔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中高压化成箔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公司原计划启动“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后续建设,但由于该项目所在的石河子市电力价格出现上涨,且预计后期仍可能会继续上涨,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实施该项目。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据此,公司对“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的主要产品为电极箔,电极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的上游原材料,铝电解电容器是电子整机的关键电子元件,其产品性能直接影响电子产品、工业控制电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下游终端市场产品的性能;近年来,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向中国转移,推动了电极箔行业的整合及快速增长,伴随着电子信息及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电极箔行业将面临良好的发展契机以及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中高压化成箔技术先进,容量等主要技术指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具备规模化生产和投资建设能力。但电力成本约占中高压化成箔成本的30%左右,对中高压化成箔产品盈利能力有一定影响。该项目建设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由于石河子市电力价格出现上涨,且预期可能会持续上涨,“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后续部分如若继续在石河子市建设生产,将存在生产成本上涨,投资效益下降的可能。

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对“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继续实施后的预期效益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拟暂缓实施该项目,并将对投资地点重新进行比较选择,在选定实施地点后再另行确定项目完成时间。

五、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继续实施“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的完成时间。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电力成本约占中高压化成箔成本的30%左右,对中高压化成箔产品盈利能力有一定影响。“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建设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由于石河子市电力价格出现上涨,且预期可能会持续上涨,“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后续部分如若继续在石河子市建设生产,将存在生产成本上涨,投资效益下降的可能。

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对“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继续实施后的预期效益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拟暂缓实施该项目,并将对投资地点重新进行比较选择,在选定实施地点后再另行确定项目完成时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继续实施“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的完成时间。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继续实施“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的完成时间。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事项。

七、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新疆众和暂缓实施“年产1,500 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57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进行了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1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向截至2021年4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疆众和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301,407,6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3.9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1,175,489,854.5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5,857,506.68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85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4,857,193.20元,本报告期使用193,583,667.38元,累计使用798,440,860.58元,本报告期支付银行手续费967.6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6,540,864.43元,包括本报告期利息收入4,511,204.5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13年8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关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内部问责机制建设的通知》(新证监局【2012】150号)关于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条款的要求,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以及界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中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1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材料公司”),后期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拨付给众和新材料公司,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2021年7月,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等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达产后将为公司每年新增15,000吨高纯铝、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和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生产能力。

公司“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厂房已经建设完成,高纯铝提纯等主要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阶段,其余设备正在安装;“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建设。(具体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前述审议情况,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

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555,614,294.92元,报告期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366,540,864.43元,报告期内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为4,511,204.53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的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54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8月1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23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5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56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57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5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59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二)、(三)、(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第(二)、(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58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号),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24,705,4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3.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489,854.5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0,669,580.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54,820,273.86元。上述资金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8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2-057号公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在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新疆众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2-059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8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8日

至2022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6日、9月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2-060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8月1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23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汉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5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56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57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2-05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