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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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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75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汽轮新能源有限公司新业务市场拓展所需营运资金,推进公司实现由制造业向制造服务业战略转型,公司拟向新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 亿元,增资款将根据新能源公司实际业务增长情况分期到位。本次增资完成后,新能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 2 亿元增至 5 亿元。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新能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11。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满足产能扩建、延伸产业链、引进人才等生产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拟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的方式实现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从 9250 万元增至 12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2750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能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10。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斌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7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3日在本公司汽轮动力大厦304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斌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报告期(2022年1月1日一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4、2022-75)。

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73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22年8月12日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在公司汽轮动力大厦304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三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桂雯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婕女士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