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3 公司简称:广汇物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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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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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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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向广汇能源收购“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92.7708%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确立了以铁路物流为核心的能源物流发展战略,并将产业链进一步向下游延伸,拟在广元、甘肃、宁夏和中原地区投资建设煤炭储配基地。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已于2022年7月与广元市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由公司在广元投资建设综合物流基地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转型能源物流后的业绩增长垫定坚实基础。公司新的核心竞争力正在形成,成长空间已经打开。
1、上游布局疆煤外运,实施能源物流战略转型
公司将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一带一路”枢纽的区位优势,积极把握西部大开发、国内国际双循环政策的重要机遇,利用铁路资源在能源物流板块持续发力。
(1)将淖铁路(将军庙一一淖毛湖铁路)
2020年6月,公司参股设立新疆将淖铁路有限公司,持有该项目18.92%股权,参与建设、经营将淖铁路,向能源物流战略转型迈出重要一步。
将淖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哈密市,全长431.7公里,自白石湖南站接轨引出,途径伊吾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后,抵达乌将线将军庙站后向西连接乌准铁路,向东连接红淖铁路进而连通兰新铁路和临哈铁路,形成出疆北部通道,是京津冀一西北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铁路途径准东地区的五彩湾、大井、将军庙、西黑山、老君庙矿区和哈密地区的三塘湖、巴里坤、淖毛湖矿区。项目已于2021年4月动工建设,预计于2023年第三季度建成并投入运营。
将淖铁路是准东地区和哈密地区煤炭资源建设开发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疆煤外运通道的重要集运线路,是京津冀-西北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2)红淖铁路(淖毛湖一一红柳河铁路)
2022年5月,公司通过现金方式以41.76亿元的交易对价收购红淖铁路92.7708%的股权,进一步明确了能源物流主业发展方向。
红淖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的哈密地区,全线长435.6公里,西端在白石湖南站与将淖铁路相接,东端在甘肃红柳河站与兰新铁路相接实现出疆,期间在镜儿井北站与临哈线柔远站交接,红淖铁路同时实现了与兰新线和临哈线连接,成为同时联通出疆“主通道”和“北翼通道”的关键线路。
(3)“将-淖-红”铁路贯通,协同效应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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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淖-红”铁路将有力保障新疆两个最重要的煤炭基地一一准东地区和哈密地区煤炭外运力度,保通保畅。同时实现准东地区的五彩湾、大井、将军庙、西黑山、老君庙矿区和哈密地区的三塘湖、巴里坤、淖毛湖矿区等诸多储量丰富的矿区有效串联。整体建成贯通后将改变区域煤炭供应格局,将新疆优势资源富集区与疆内、外市场紧紧绑定在一起,成为新疆优质煤炭资源、甲醇、煤焦油、铝锭、化肥等产品以及包含农副产品等在内的各类出疆物资实现外运的主要通道,将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下游布局能源储配物流基地
2022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与广元市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方投资合作协议,就新建四川广元综合物流基地项目达成合作,通过“疆煤入川”填补川渝地区煤炭需求缺口,同时提供铝锭、化肥等大宗物资交易业务服务平台。
公司计划在四川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物流产业园走马岭车站南侧设立煤炭储配基地,主要从事铁路专用线煤炭仓储建设、运营业务,并提供铝锭、化肥等大宗物资在广元交易业务平台。项目公司广元广汇宏信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8月4日注册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总投资约为55亿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分两期建设。全部投运后可实现煤炭运营能力2000万吨至3000万吨。
本次公司在四川广元投资建设煤炭储配基地项目是公司主业向能源物流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将为“疆煤入川”填补四川地区煤炭需求缺口,实现煤炭战略储备,调节季节差异及市场需求起到积极作用;协议三方将共同协调成都铁路局和乌鲁木齐铁路局保障运力,争取煤炭、铝锭等大宗生产物资通过铁路从新疆“点对点”运至广元综合物流基地,可为煤炭储配基地各类能源储备提供充足保障,进一步提升仓储利用率,为公司转型能源物流后的业绩增长提供坚实基础。
3、规划疆煤外运“三通道一一四基地”,加快能源物流战略实施
公司将综合运用敞车、集装箱等多种运输工具,通过公铁联运方式提高运输效率;同时,充分发挥临哈、敦格两条铁路线的分流功能,形成以兰新线为主、临哈线和敦格线为辅的三条疆煤外运大通道,并规划建设以煤炭储备为主的四大综合物流基地,快速实现新疆能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增强全国煤炭供应能力。
(1)“三通道”
①兰新线出疆。经红淖铁路红柳河站与兰新线连接,为目前煤炭等产品的主要出疆线路。
②临哈线出疆。经红淖铁路镜儿井北站连接临哈线柔远站,两站间的六公里连接线已启动建设,预计年底建成,完成后可实现红淖铁路与临哈铁路联通。可以将煤炭等产品通过临哈线运输至宁夏地区、华北地区、中原地区,并且可以通过曹妃甸等港口实现疆煤入海。
③敦格线出疆。由甘肃瓜州柳沟站连接敦格铁路经西宁可到达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南和湖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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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基地”
“四基地”一一拟建四川广元综合物流基地、甘肃综合物流基地、宁夏综合物流基地和中原综合物流基地。
建设四大综合物流基地,一是可以作为新疆优势能源产品尤其是煤炭产品销售“前置仓”,实现新疆煤炭销售前移;二是可以填补当地煤炭需求缺口,通过淡储旺用,实现煤炭战略储备,调节季节差异及市场需求,对当地能源安全保障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可以通过“点对点”运输,实现车辆返空,提升疆煤外运量,提高疆煤在终端市场竞争力;四是可以为基地辐射范围内煤炭生产企业和下游客户提供服务,通过不同品质煤炭的掺混业务,充分满足下游客户不同需求。
四大能源物流基地建成后,通过与上游铁路连接,形成完整的能源物流体系,大力支持新疆安全、智能、绿色的先进优质煤矿进一步释放产能,大幅延长疆煤辐射范围,提升新疆煤炭价值,推动新疆能源优势转换,为增强全国煤炭安全供应保障做出贡献。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7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物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以13.46元/股非公开发行104,011,887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38,412.24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2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9.54万元,全部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9,100.60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59,319.53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19,894.48万元,变更“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886.5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共50,390.37万元(含利息)。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9年8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7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3,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1年6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8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5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2年6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1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5月5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16日、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机电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亚中物流”)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5月8日,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上海分行分别与机电公司、亚中物流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了将机电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清晰划分开,从而更加有利于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管理,2017年8月3日,机电公司成立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以下简称“汇领鲜分公司”)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2月11日,公司、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亚中物流、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及西南证券、开户银行认真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各方职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确保专款专用。报告期内,上述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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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详见附表:广汇物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9年8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7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3,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1年6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8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88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2年6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10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2年半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2月28日、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9,886.59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
广汇物流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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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5月将延期至2019年12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12月将延期至2021年12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将延期至2023年12月底。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7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9日 16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9日
至2022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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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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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2年9月5、6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2年9月5、6日上午10:00至19:00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4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康继东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7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鲍乡谊先生、崔瑞丽女士及独立董事宋岩女士、窦刚贵先生、葛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分工调整,杨铁军先生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铁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坚持以“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为工作方针,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果,为公司向能源物流行业战略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及董事会对杨铁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建设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杨铁军先生持有的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解除限售股份,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减持限制性规定。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赵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认为赵强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
赵强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向能源物流行业战略转型需要,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建设,根据董事长和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康继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拟聘任何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因工作调整,崔瑞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索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
张进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其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索略先生持有的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解除限售股份,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减持限制性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进先生和索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康继东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工作;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因康继东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职责先由其代行,待康继东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董事会秘书聘任生效。
何海先生在铁路运输行业专业从事铁路运营管理工作20余年,拥有丰富的铁路运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康继东先生、何海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人员实施股票期权行权,新增1,786,000股已于2022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253,034,847股变更为1,254,820,847股,注册资本亦相应由人民币1,253,034,847元变更为1,254,820,847元,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2-07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阅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2-07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7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 年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候选人
赵强,男,197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康继东,男,198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曾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
3、副总经理
何海,男,197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乌铁局哈密车务段段长、乌铁局总工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7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3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达成,首次授予部分的9名骨干及员工实施股票期权行权1,786,000份,2022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1,786,000股的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6月30日上市流通。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253,034,847股增加至1,254,820,847股。
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人员实施股票期权行权,新增1,786,000股已于2022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253,034,847股变更为1,254,820,847股,注册资本亦相应由人民币1,253,034,847元变更为1,254,820,847元,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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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7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半年度业绩暨公司战略转型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至9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hwl@chinaghf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战略转型落地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7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暨公司战略转型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公司战略转型落地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下午 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3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候选人赵强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文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康继东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王玉琴女士、公司财务总监高源女士、公司独立董事宋岩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至9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hwl@chinaghfz.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康继东、杨雪清
电话:0991-6602888
邮箱:ghwl@chinaghf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7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30日、7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告:2022-036、2022-037、2022-065)
公司与交易对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广汇能源”)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30日、6月24日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拟支付现金417,627.15万元购买广汇能源持有的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92.7708%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双方签订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第一条“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对价的5%”的规定,公司已按期向广汇能源支付20,900万元交易对价款。
三、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实施,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尽快支付相关款项,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7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凯先生主持,监事周亚丽女士、高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进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审阅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查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2-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