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19 公司简称:南山铝业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2-039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持续评估。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开展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内容。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证发〔2022〕6号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协议内容,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双方决定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证发〔2022〕6号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展开的,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性是有益的。综上,同意上述议案。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022年上半年,大宗原辅材料保持高位波动,且随着公司高端加工生产线持续放量,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公司决定调整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均存款余额,由“公司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120亿元”调整为“公司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14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相关材料,经核查,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修订是基于近期大宗原材料大幅上涨,且公司高端加工生产线持续放量,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而做出。2022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同意上述议案。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修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与南山集团原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已无法满足经营需求,故本次决定调整与南山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5亿元”调整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亿元”。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于2022年1月25日签订了《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2022年上半年,国际、国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受此影响,国内管道气价格大幅上调,较年初预测天然气采购价格有大幅提高。针对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情况,公司决定对各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同步调整,由双方于2022年1月协商的2.6-3.61元/m3调整为2.6-4.20元/m3(如2022年下半年天然气市场价格仍波动较大,则公司以不高于市场价格销售给用户),协议附表调整内容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针对该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修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详尽调查及询问公司的相关人员,鉴于公司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本次调整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实际情况。另外由于国际、国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管道气价格大幅上调等因素,同意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修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
综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修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的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时,天然气价格在2022年上半年波动较大,本次修订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内容符合市场定价标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综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修订的“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标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之要求,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同意上述议案。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022年上半年,由于氧化铝价格波动较大,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无法满足经营需求,因此决定调整BAI与齐力铝业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预计2022年度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15亿元”调整为“预计2022年度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1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2020年11月20日签订的《氧化铝销售合同》确定,该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国际定价惯例及公司当地实际情况,2022年上半年,由于氧化铝价格不断上涨,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也随之增多,故本次调整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对原《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对原《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规则》(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司对原《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0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1时在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全面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1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指南等规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6 号)文件核准,南山铝业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2,775,330,868 股新股。根据《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3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南山铝业公司股本9,251,102,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实际已向股东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99,378,62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0元,共募集资金4,588,943,662.5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4,457,953.6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44,485,708.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日到账。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1月2日对此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72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097.7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6,502.6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2,409.5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409.57万元(差额部分为利息收入以及外币汇兑损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以下简称BAI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五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高新分理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BAI公司在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 – Branch Tanjung Pinang(曼迪利银行-丹戎槟榔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和BAI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上述涉及印尼盾户、美元户全部按照2022年6月30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进行。
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9)第【000050】号)、《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6日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9)第【000168号】,BAI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56,467,250,229.87印尼盾,折人民币金额为41,259.27万元。
前述置换资金于2019年度置换金额为521,867,000,000.00印尼盾,2020年度募集资置换金额为16,259.27万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投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利润总额 59,631.17 万元。2021年9月项目主体达产,2021年实现29,870.95万元,2022年1-6月实现43,283.00万元。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3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2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四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宋建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将视疫情影响情况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如独立董事、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上午9:30一11:30 下午14:00一17:00)
联系人:李盛吉 联系电话:0535-8666352
传真:0535-8616230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邮政编码:265706
3、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4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网络互动地址: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址:
(http://www.cs.com.cn/roadshow/yjsmh/)
● 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送至本公司邮箱:600219@nanshan.com.cn。本公司将会于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网络互动地址: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址:
http://www.cs.com.cn/roadshow/yjsmh/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吕正风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韩艳红女士、独立董事黄利群女士、董事会秘书隋冠男女士等将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回答投资者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00219@nanshan.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中证网(http://www.cs.com.cn/roadshow/yjsmh/)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董事会秘书:隋冠男
电子邮箱:600219@nansha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
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金融服务协议》概述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票据承兑等在内的金融服务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原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及《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三)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调整关联交易金额情况
1、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证发〔2022〕6号及证监局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协议内容,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双方决定修订《金融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正风
乙方: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隋政
甲方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甲方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的成员单位,乙方将为其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一揽子财务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甲方包括其自身以及符合南山集团成员单位条件的参股公司、子公司等。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包括:
1、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3、保险相关服务;
4、担保;
5、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票据承兑与贴现;
7、即期结售汇业务;
8、吸收甲方存款;
9、贷款及融资租赁。
第三条 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提供结算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应方便、快捷,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且不高于乙方向南山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第四条 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存款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提供的存款品种和计息规则应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且提供给甲方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并且不低于乙方吸收南山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第五条 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应尽可能提供各类产品满足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乙方提供的融资利率或费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融资利率或费率并且不高于乙方为南山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融资利率或费率。
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各项关联交易业务,不得超过甲方当期公开披露的限额。
第七条 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乙方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甲方,配合甲方积极处置风险,保障甲方资金安全,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不得继续向乙方新增存款:
1、乙方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乙方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情况;
2、乙方或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3、乙方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4、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被银保监会责令进行整顿;
6、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 其他责任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存款和结算服务,须在保证甲方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乙方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乙方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证甲方的利益。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后续运作过程中,有义务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才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解决: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仲裁方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在烟台进行仲裁;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较晚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1、本协议的签订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关联交易,甲方须按其《公司章程》、子公司《公司章程》和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2、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需视甲方的审批情况决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延续。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
2022年上半年,大宗原辅材料保持高位波动,且随着公司高端加工生产线持续放量,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公司决定调整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由“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120亿元”调整为“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140亿元”。
3、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修订 “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
根据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与南山集团原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已无法满足经营需求,故本次决定调整与南山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5亿元”调整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亿元”。
2022年上半年,国际、国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受此影响,国内管道气价格大幅上调,较年初预测天然气采购价格有大幅提高。针对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情况,公司决定对各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同步调整,由双方于2022年1月协商的2.6-3.61元/m3调整为2.6-4.20元/m3(如2022年下半年天然气市场价格仍波动较大,则公司以不高于市场价格销售给用户),并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协议附表调整内容如下:
■
4、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以下简称“BAI”)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力铝业”)于2020年11月20日签订了《氧化铝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BAI向齐力铝业提供氧化铝,双方每年以合同内容确定氧化铝的销售价格(以澳洲氧化铝价格指数及伦敦金属交易所铝锭期货价格系数定价)、数量及结算时间,协议有效期限为十年。2022年上半年,由于氧化铝价格波动较大,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无法满足经营需求,因此决定调整BAI与齐力铝业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预计2022年度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15亿元”调整为“预计2022年度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18亿元”。
5、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修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
上述事项1、事项2及事项3需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名称: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8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隋政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97H33706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6817432122
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南路4号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四)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年)的总资产196.02亿元、净资产22.41亿元、营业收入4.49亿元、利润总额3.38亿元、净利润2.59亿元
2、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名称: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1992年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游乐园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企业管理;贸易经纪;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艺娱乐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南山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年)的总资产14,928,249.23万元,净资产8,441,498.66万元,营业收入5,509,085.23万元,利润总额604,492.34万元,净利润506,031.18万元。
3、BAI与齐力铝业关联交易
公司名称:齐力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0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112,358万马来西亚币
经营范围:铝锭、铝棒生产及贸易
齐力铝业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年)的总资产142.11亿令吉特、净资产49.20亿令吉特、营业收入109.95亿令吉特、税后利润12.95亿令吉特。
(二)关联关系
1、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控股的企业,公司也参股该公司,持股比例为2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日常关联交易
南山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22年6月30日,南山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165,637,880股,占公司总股本(11,950,481,520股)43.2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BAI与齐力铝业关联交易
齐力铝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BAI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为2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由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
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品种和计息规则应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且提供给南山铝业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并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南山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应尽可能提供各类产品满足南山铝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且提供的融资利率或费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南山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2、日常关联交易
该项交易服务价格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无国家定价的,则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则协商确定价格。
3、BAI与齐力铝业关联交易
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2020年11月20日签订的《氧化铝销售合同》确定:
氧化铝:以澳洲氧化铝价格指数及伦敦金属交易所铝锭期货价格系数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南山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属于一般商业交易,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充分地体现了公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3)公司控股子公司BAI与齐力铝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属于一般商业交易,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定价标准,充分地体现了公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核意见
针对该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修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详尽调查及询问公司的相关人员,鉴于公司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本次调整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实际情况。另外由于国际、国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管道气价格大幅上调等因素,同意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修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
综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相关材料,经核查,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修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的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时,天然气价格在2022年上半年波动较大,本次修订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内容符合市场定价标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综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证发〔2022〕6号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展开的,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性是有益的。
2、本次修订是基于近期大宗原材料大幅上涨,且公司高端加工生产线持续放量,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而做出。2022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调整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修订的“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定价标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之要求,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4、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2020年11月20日签订的《氧化铝销售合同》确定,该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国际定价惯例及公司当地实际情况,2022年上半年,由于氧化铝价格不断上涨,公司控股子公司PT. 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也随之增多,故本次调整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