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萍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2)。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George Lane Poe先生、何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萌女士、俞寿云先生、Zhang Yun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Zhang Yun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中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意拟从2022年起,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从每人10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12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王萍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硕士。历任浙江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驻上海代表处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联化科技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浙江中科创越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州市人大代表。截至本公告日,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王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寅生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染化七厂技术员,浙江联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二厂厂长、高级副总裁。现任联化科技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截止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86,270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彭寅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George Lane Poe先生,美国国籍,1958年2月出生,学士,毕业于美国阿拉巴马大学土木工程专业。1980年至1986年,在Shell(壳牌)公司任职;1987年至2015年,历任DuPont De Nemous(杜邦农化)莫比尔工厂工程师和工厂技术经理、马纳蒂工厂运营经理、厄尔巴索工厂总经理、EMEA (欧洲、中东和非洲) 区域运营总监、全球运营及供应链总监和全球运营及供应链副总裁,2015年12月至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George Lane Poe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George Lane Poe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春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2月出生,硕士。历任住友商事精细化工组负责人、住友商事上海分公司化学一部副总裁、美国CHEMTURA公司亚太采购总监。现任联化科技董事、高级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何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何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萌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1月出生,学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项目运营及工程建设法律部专职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现任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联化科技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蒋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蒋萌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寿云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11月出生,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副院长、联化科技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俞寿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俞寿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Zhang Yun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Zhang Yun先生于2003年至2009年,任杜克大学福库(Fuqua)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2009年至2015年,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2015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Zhang Yun先生还任上海华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Zhang Yu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Zhang Yun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玉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以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2)。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同意股东代表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冯玉海先生、余真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杨毓哲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名单、简历
经股东代表牟金香女士推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
冯玉海,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博士,无中国境外居留权。曾任上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车间经理,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EHS高级经理,现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冯玉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冯玉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余真颖,中国国籍,1977年12月出生,本科,无中国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联化集团公司设备科科员,现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余真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余真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为杨毓哲女士,简历如下:
杨毓哲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11月出生,学士。历任上海康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保事业部市场销售部大客户经理,现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保事业部市场销售部总监、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毓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杨毓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4项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2至第4项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15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2年9月15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杨毓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职工监事杨毓哲简历
杨毓哲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11月出生,学士。历任上海康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保事业部市场销售部大客户经理,现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保事业部市场销售部总监、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毓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杨毓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英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Lianhetech Holdco Limited(以下简称“Lianhetech Holdco”)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或“公司”)设立在英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Lianhetech Holdco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情况,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向Lianhetech Holdco增资10,000.00万美元或等值英镑。
2、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有权决定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的投资项目、资产处置和资产抵押项目,本次增资事项已由董事长审批通过。
3、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以履行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程序为前提。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Lianhetech Holdco
公司名称:Lianhetech Holdco Limited
注册地:英格兰和威尔士
注册资本:100英镑
主要办公地点:Fine Organics Limited,Seal Sands, Middlesbrough, TS2 1UB, United Kingdom
设立时间:2017年1月24日
董事:Lee Kingsbury、薛云轩、Lightwing Julian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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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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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是为了满足英国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英国子公司进行增资,尚需履行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程序,存在审查不予通过的风险,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市场变化的风险及经营管理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