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2-052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成立合资公司
(1)2022年1月24日,公司与深圳盛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新能源”)在深圳签署了《合资成立公司协议》,约定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市安盛新能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新能源”)。安盛新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万元人民币,占安盛新能源注册资本的51%;盛德新能源出资490万元人民币,占安盛新能源注册资本的49%。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汽车后市场服务业务,围绕在用车检测业务,将“光伏发电、电池储能、电桩充电、汽车维修、汽车销售、二手电车评估、汽车回收拆解、汽车美容、汽车保险”等业务功能有机地融合到一体,综合性打造综合汽车服务生态园。通过合资方式,充分发挥合作方的资源优势、技术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2022年3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运营”)与艾普拉斯车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普拉斯”)在深圳签署了《艾普拉斯车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安车检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协议》,拟共同出资成立艾普拉斯检测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本次投资总额为940万欧元(根据2022年3月29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6,570.412万元),其中,安车运营以现金形式出资460万欧元(根据2022年3月29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3,217.84万元);艾普拉斯以现金形式出资480万欧元(根据2022年3月29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3,357.74万元)。艾普拉斯检测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欧元,安车运营占合资公司49%股权,艾普拉斯占合资公司51%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双方在机动车检测运营品牌推广、区域内检测行业规范治理、汽车服务新业态新业务创新等领域进行系统、深入合作,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品牌知名度,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5,034万元,用于收购深圳市粤检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增资及收购深圳粤检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深圳市粤检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粤检投资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通过本次收购,与合资方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发展模式,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在下游检测站业务的涉入深度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2年2月9日,公司与时代电服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合作以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换电及相关业务场地空间共享、换电场站运营维护、换电车辆推广销售、换电设备研发制造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的业务布局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签订项目合同
2022年3月3日,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发包人许昌市魏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联合体成员合肥明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省许昌市签署了《许昌市魏都区公共充电及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012万元。该合同约定了许昌市魏都区公共充电及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等)、设备采购和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保修及相关服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事项。
本次项目建设满足下游市场对于充换电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及完善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业务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汽车后市场服务业务,并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