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79 公司简称:人福医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106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62号《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于2021年2月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89,047,19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1.23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为人民币999,999,999.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794,247.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7,205,752.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2-0000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80,245.39万元。2022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943.20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762.07万元(其中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230.08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执行。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21年2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6月23日,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误将自有资金1,280万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发现错误后即将此自有资金转出。除上述误操作以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107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追加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
2、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84.49%的股权,根据增资协议的远期回购约定,公司持有其100%权益);
3、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普克”,公司持有其85.80%的股权,根据增资协议的远期回购约定,公司持有其100%权益。)。
● 担保人名称:
1、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
2、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
3、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
4、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人福”);
5、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有限”);
6、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普克”)。
● 本次预计追加担保额度的金额及在授权范围内担保人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被担保公司湖北人福、武汉普克将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本次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20.06亿元,公司现计划变更上述担保方式,同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追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授权宜昌人福、葛店人福、新疆维药、武汉人福、人福有限、武汉普克为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授权人福有限为湖北人福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武汉人福为武汉普克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预计追加担保额度的金额及在授权范围内担保人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
本次担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711969790N
3、成立时间:1998年11月3日
4、注册地点:武昌区和平大道219号白云边大厦17、18层
5、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6、注册资本:141,714.8534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学玻璃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塑料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计算机系统服务。
8、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人福资产总额708,395.21万元,净资产243,992.13万元,负债总额464,403.0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61,125.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61,741.3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776,146.93万元,净利润10,383.7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湖北人福资产总额721,211.94万元,净资产246,975.52万元,负债总额474,236.4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5,450.9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1,575.0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85,793.31万元,净利润4,974.59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有限持有其84.49%的股权,根据增资协议的远期回购约定,公司持有其100%权益。
(二)武汉普克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918910751
3、成立时间:2009年09月03日
4、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二路99号
5、法定代表人:孟晓峰
6、注册资本:35,2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生物工程、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除外)、医药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保健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计生用品、生活用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软胶囊剂、药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8、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普克资产总额74,222.40万元,净资产38,396.90万元,负债总额35,825.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994.6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457.8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37,657.83万元,净利润1,330.76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武汉普克资产总额75,978.35万元,净资产40,431.96万元,负债总额35,546.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138.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487.60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19,826.46万元,净利润2,506.28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85.80%的股权,根据增资协议的远期回购约定,公司持有其100%权益。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宜昌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30843405M
3、成立时间:2001年08月08日
4、注册地点:湖北省宜昌开发区大连路19号
5、法定代表人:李杰
6、注册资本:29,352.7036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有效期为准);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药品、食品检测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代理进出口(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未取得相关许可,不得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8、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宜昌人福资产总额844,039.80万元,净资产562,605.23万元,负债总额281,434.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0,174.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7,537.82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07,301.44万元,净利润185,992.55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宜昌人福资产总额974,188.93万元,净资产666,091.90万元,负债总额308,097.0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8,564.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2,784.13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36,642.93万元,净利润102,468.79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二)葛店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26118497D
3、成立时间:2001年02月26日
4、注册地点:湖北省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聚贤路25号
5、法定代表人:郑承刚
6、注册资本:12,825.5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1、原料药(含抗肿瘤类);2、片剂(含激素类,含计划生育用药),硬胶囊剂(计划生育用药),软胶囊剂(激素类);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信息服务;房屋租赁。
8、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葛店人福资产总额126,062.90万元,净资产50,376.17万元,负债总额75,686.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903.2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0,419.6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76,445.37万元,净利润13,348.66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葛店人福资产总额146,641.01万元,净资产48,956.03万元,负债总额97,684.9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8,013.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5,717.65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47,439.97万元,净利润9,990.74万元。
9、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葛店人福81.07%的股权。
(三)新疆维药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26948677D
3、成立时间:2001年03月26日
4、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沈阳街2号
5、法定代表人:尹强
6、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翻译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8、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疆维药资产总额65,455.26万元,净资产43,548.63万元,负债总额21,906.6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32.1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611.8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3,779.84万元,净利润8,218.97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疆维药资产总额68,046.47万元,净资产47,525.80万元,负债总额20,520.6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229.3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223.66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3,652.01万元,净利润3,742.61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73.25%的股权。
(四)武汉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1966747
3、成立时间:1997年06月02日
4、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物园路8号
5、法定代表人:唐维
6、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药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加工服务及货物进出口;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含激素类)、混悬剂、片剂、软膏剂、栓剂、口服溶液剂、原料药(尿激酶)的生产及批发兼零售;医药科技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租赁;物业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孵化管理服务。
8、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人福资产总额75,143.80万元,净资产57,150.48万元,负债总额17,993.3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45.9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842.4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6,060.83万元,净利润6,715.4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武汉人福资产总额68,237.35万元,净资产58,774.11万元,负债总额9,463.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229.68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1,504.12万元,净利润4,860.06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98.33%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持有其1.67%的股权。
(五)人福有限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91890291T
3、成立时间:2009年09月03日
4、注册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C7栋611室
5、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6、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生物工程、中药制剂、医药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保健品产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计生用品、生活用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物流及房屋租赁、仓储服务。
8、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人福有限资产总额887,907.10万元,净资产257,061.61万元,负债总额630,845.4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5,825.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92,848.9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778,243.96万元,净利润10,265.62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人福有限资产总额840,055.51万元,净资产260,365.35万元,负债总额579,690.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9,750.9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41,511.27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86,555.28万元,净利润3,553.35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六)武汉普克
详见上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各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在此后每一次关于该授权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做出具体公告,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被担保子公司湖北人福、武汉普克将相应为人福有限、武汉人福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人福有限、武汉人福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人福有限、武汉人福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由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或湖北人福、武汉普克提供,担保所涉银行贷款用于公司或湖北人福、武汉普克日常经营周转,鉴于公司及湖北人福、武汉普克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水平,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各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将签订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公司未有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752,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314,697.52万元的57.22%,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2-108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5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2年9月14日15:00起至2022年9月15日15:00止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以上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5:00至2022年9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14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参与审议表决。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传真:027-87597232,电子邮箱:renfu.pr@renfu.com.cn ;
2、联系人:阮源、严纯;
3、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有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签字样本)
■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103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关于追加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预案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6亿元,公司现计划变更上述担保方式,同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追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授权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人福”)、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有限”)、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普克”)为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授权人福有限为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武汉人福为武汉普克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其他形式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预计追加担保额度的金额及在授权范围内担保人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追加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向全体股东发布会议通知。为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也可到会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四项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104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2-105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前后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①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②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③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准则解释15号明确判断亏损合同时,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无需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比较报告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