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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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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008 公司简称:连云港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2-05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规定编报,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列示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编制的《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能够反映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港口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稳健经营。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2-05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中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查并表决通过,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