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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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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7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895.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867.92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5,027.48万元,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9年7月15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35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A股发行费用人民币5,349.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45.80万元,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相关规则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9年7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确实履行。

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该账户已销户,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黄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黄石宏和公司与海通证券及中国银行黄石分行就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事宜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银行黄石分行、黄石宏和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3)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黄石宏和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黄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6879088556)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黄石宏和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黄金山支行”)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黄石宏和公司、建设银行黄金山支行及海通证券于2021年3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中国银行黄石分行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已按计划和要求全部划至建设银行黄金山支行专项账户中。至此,公司在中国银行黄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该项账户(账号:576879088556)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黄石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