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52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1年1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2022年4月19日召开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一届七次监事会和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总股本829,015,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4,352,331.6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完成相关权益分派事宜。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49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10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士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丁士启、陈四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5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10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姚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过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过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过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5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207,253,88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11.22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06.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0,124,706.05元,与上表中2022年1月24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的差额部分为发行费用17,849,680.3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表中的账户余额已包括七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 549,784,631.8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 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9,757.1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6,360,804.08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849,056.60元,共计61,209,860.68元。上述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1155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3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6,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6,900.00万元。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3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表1: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2-05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用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1年12月,但在实际项目推进过程中,受到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人员流动受限,公司及两地子公司员工无法按时到现场沟通,导致项目推进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2、为满足市场订单需求,尽早实现首发募投项目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投产,加快项目建设,公司将主要人力资源投入到该项目中,无法抽调更多人员异地参与技术中心项目建设,使得“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但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建设进度较快,预计2023年1月全部建成投产。
3、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投资规划时间较早,其可行性方案系根据当时的生产工艺及预计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近两年,铜箔产业迅速发展,产品升级换代加快,市场对产品性能提出新的需求;同时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路线涌现,给公司技术中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路线涌现,给公司技术中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更好地适应下游市场需求,公司正积极优化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方案,以满足未来研发试验需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将加快推进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建设进程,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后续审议披露流程。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铜冠铜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铜冠铜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