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9版)
(上接19版)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说明》(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01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019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一次性授予的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值/股东权益合计×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指标如下表所示:
■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流动资产规模也相应增加。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四者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11%、90.49%和92.39%。
(3)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55%、90.41%和58.90%。
(4)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
与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
公司长期以来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资信状况良好,从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偿还等信用不良行为。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取得的授信额度总计为5.20亿元,能够满足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良好的资信状况保障了间接融资渠道畅通,为生产经营提供了有效的外部资金保证,此外,截至2021年末,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5)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
与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
①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主要为如中国中车等国企,信用期较长,且客户付款的审批流程较长,造成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②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14次、5.00次和6.10次,在可比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并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存货规模总体较小,周转速度较快。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及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的来源基本为主营业务收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绝缘树脂、槽楔与层压制品和纤维制品贡献,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绝缘树脂、槽楔与层压制品和纤维制品,上述产品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81%。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总体而言,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回收情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具有一定的筹资能力。
4、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公司主要财务优势及困难
①公司主要财务优势
A、客户资源优质、稳定
公司专注于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适应该类产品的研发体系、销售体系、管理体系、成本控制体系和人力资源体系,形成了较具特色的竞争能力。公司主要客户为中国中车、南京汽轮等大型企业,该类客户资金实力强、信用度高,极大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此外,稳定的客户关系也形成了潜在的客户资源壁垒,从而形成了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为公司继续保持稳定、良好的盈利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B、盈利能力较强且质量较高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资产运营效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公司核心产品为槽楔、绝缘树脂等产品,单位产品的附加值较大。随着生产项目新厂区的投产,公司业务规模将快速扩大,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还将持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与净利润合计的比率达到104.21%,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现金创造能力,足以保证财务政策的稳健性并应对潜在的市场竞争。
总体来看,公司保持了稳健经营的作风,资产质量良好,客户资源优质、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
②公司面临的主要财务困难
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按照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大长期资产投入,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公司资金来源除通过自身积累外,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渠道单一,且缺乏长期资金的融资渠道。此外,凭借自身良好的研发能力和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产品已获得客户信赖,若不能持续增加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持续同步研发产品,及时满足客户产品需求,则将面临竞争优势弱化甚至丧失的不利局面。融资渠道单一将会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需要吸引投资者长期性资本投入,以满足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增长的需要。
(2)财务状况未来趋势分析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未来,一方面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流动资产将继续保持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利用募集资金、银行借款扩大产能,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可能大幅提升。
公司将继续推进大客户发展战略,同时选择优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存货等运营性流动资产管理,同时提高产能利用率,保持良好的资产盈利能力。
公司将有效控制财务风险,使得各项偿债能力指标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努力提高规模经营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自身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3)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下游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公司将通过持续创新和研发、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巩固并提升已有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分享行业发展机遇,保持盈利能力的快速增长。
(六)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共进行了2次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博菲电气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按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博菲电气分配现金股利583.53万元。
根据2020年6月3日召开的博菲电气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博菲电气分配现金股利652.77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均已实施完毕。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之“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规划”。
(七)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有2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未设立分公司。
1、全资子公司情况
(1)浙江云润贸易有限公司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浙江叁丰电气有限公司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有1家控股子公司。2020年3月,发行人收购时代绝缘70%股权,自收购完成之日起时代绝缘纳入合并报表,时代绝缘基本情况如下: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由董事会根据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差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50,96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项目建设期为3年。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扩大公司生产能力
受益于我国经济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平稳增长,目前我国电气工业及配套产业仍处于持续发展阶段,绝缘材料作为发电机、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关键材料,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市场需求量较大。未来随着我国轨道交通及新能源建设的持续推进,相关装备制造业规模将持续增长,进而为其配套的绝缘材料行业带来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本项目将通过新建绝缘材料产品生产基地,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整合公司技术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生产供应规模,持续提升规模化生产效应,强化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随着电气绝缘材料行业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电气绝缘系统产品采购服务的经营模式已成为行业内企业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目前国内大部分绝缘材料生产企业仅具备生产或加工单一品类产品的工艺水平和生产能力,下游客户可能需同时与多家绝缘材料供应商开展采购业务,而各供应商在交货周期、产品品质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可能会对客户的成本控制及品质管理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产品条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绝缘材料产品体系、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整体的生产效率,满足下游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同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0,96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2,731.09万元,建设期利息2,314.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914.71万元,项目投资的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安排
结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计划等多种因素考虑,公司拟使用6,0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所处的绝缘材料行业对产品安全性及可靠性要求严苛,新产品研发过程需要进行大量实验,相应的研发及试制成本较高,行业内企业在前期技术研发、工艺论证等方面需要预先投入大量资金,同时由于新产品通过客户认证也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验证,研发周期整体较长,行业内企业普遍具有较大的资金压力。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展和产品链的延伸,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占用的资金将保持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相应增加,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保证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近年来,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产品升级换代等因素,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在原材料采购、研发支出、职工薪酬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不断提高。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融资金额有限,公司本次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为公司提供业务快速增长所需的营运资金,有效支撑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现有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的规模扩张提供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虽然短期内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能够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偿债能力。同时,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较为充裕的经营性现金将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财务基础,有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巩固和提升公司现有市场地位。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有效实施。在具体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在精确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投放进度,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透明、公开。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绝缘材料产品的下游市场覆盖广泛,涉及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及水力发电等行业,该等行业发展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具有明显相关性。近年来,公司下游行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受益于国家陆续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我国绝缘材料行业处于持续稳步增长阶段,但如若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较大,影响下游行业的需求状况,会对整个绝缘材料行业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下游风电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行业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29%、62.64%和54.74%,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受下游风电行业发展影响较大。我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在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如上网电价保护、电价补贴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但随着我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相关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若未来国家的各类扶持政策继续退出,电价补贴逐渐下降或取消,风电场投资者投资意愿可能随之下降,风电整机行业景气度也将有所下滑,新增装机容量可能会出现波动,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我国绝缘材料行业发展迅速,但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虽然公司近年来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并在风力发电、轨道交通等领域获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但随着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发展壮大,如果公司不能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并在产品质量、产品工艺等方面持续进步,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此外,绝缘材料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可能因看好绝缘材料前景并具有一定的产业链优势,作为潜在竞争者加入到绝缘材料行业的竞争中,将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四)产品质量风险
绝缘材料产品作为电气设备的关键材料,其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下游风力发电机、轨道交通牵引电机等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及使用寿命。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将显著提升,面临的经营管理复杂度也将相应增大。一旦公司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将对公司品牌和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可能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五)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27.27万元、3,063.94万元和4,181.3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01%、8.65%和9.37%。虽然公司的存货规模与自身经营状况及所属行业的特点相适应,但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从而给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博菲电气和时代绝缘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博菲电气和时代绝缘依法享受了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虽然公司经营成果对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但若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资格,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时代绝缘形成商誉,2021年末,公司的商誉余额为975.9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4.29%。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时代绝缘未来经营状况出现显著不利变化,将有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较大金额的商誉减值,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进展和项目的质量。若投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将对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分析均为预测性信息,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市场、消化相关产能,将导致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云峰、凌莉夫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陆云峰、凌莉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6.66%股份,并通过博菲控股、云格投资、聚成投资间接控制公司72.84%股权,合计控制公司89.50%股权;陆云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凌莉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上述二人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命等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则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主要涉及延期复工、物流管制、限制人员流动等。目前,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可控,但如果后续疫情发生不利变化及出现相关产业传导等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此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进而对公司业务开拓造成不利影响。
二、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口径)正在履行的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正在履行的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
(三)融资合同
1、借款合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如下:
(1)最高额融资合同
单位:万元
■
(2)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单位:万元
■
注1:博菲电气于2020年4月2日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8751320200001195),由博菲电气在人民币8,3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
注2:博菲电气于2020年3月24日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8751320200000939),由博菲电气在人民币10,3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
(3)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在民生银行完成提款人民币1,600.00万元
注2:为担保该借款合同的履行,博菲电气于2021年4月1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抵押合同》(编号:公抵字第99572021Y01009号),陆云峰、凌莉于同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编号:公保字第99572021B01029号),博菲控股于2021年4月2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编号:公保字第99572021B01028号)
注3:截至报告期末,时代绝缘暂未在交通银行提款
注4:为担保该借款合同的履行,时代绝缘于2021年8月2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抵押合同》(编号:C210823MG4323921号)
(4)授信协议
单位:万元
■
2、抵押合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的抵押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
3、票据池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的票据池协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经向银行询证,该协议已于2021年7月1日提前终止。该协议存续期内,云润贸易未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开展票据池相关业务
注2:为担保该协议的履行,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2021信杭嘉宁银最权质字/第ZZ0011号《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
注3:为担保该协议的履行,发行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编号为0890400014670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及质押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暂未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展票据池相关业务
(四)保荐及承销协议
发行人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荐及承销协议,约定由财通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签署、正在现场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最近三年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重大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查阅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2、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
(二)查阅时间
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