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69 公司简称:中国电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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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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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8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调整安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调整情况概述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基础上,将2022年担保额度整体调增55.98亿元人民币(对44笔担保进行调增,合计176.18亿元人民币;对52笔担保进行调减,合计120.20亿元人民币)。调整后的担保总额度为1,224.84亿元人民币,其中:对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159.06亿元人民币,对非关联第三方企业(含参股企业)的担保金额为65.78亿元人民币。调整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述调整明细适用的原则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安排表格附注内容相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27.1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18%;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54.3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或因系基于以往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且担保余额较小而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或因系基于履行参股股东义务并支持参股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发生且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且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需要。董事会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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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8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焰章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电建华东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中电建华东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公司持股100%。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算调整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等安排,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2022年度预算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安排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或因系基于以往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且担保余额较小而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或因系基于履行参股股东义务并支持参股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发生且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且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需要。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调整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合计提供13笔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17.36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或项目开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相关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其中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资助对象涉及的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中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资助对象涉及的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8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孙德安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8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支持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及参股企业的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或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公司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及6家参股公司提供13笔合计人民币173,567.91万元的财务资助。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实际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9,014.27万元。
● 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资助对象涉及的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向中电建(长沙)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电建金隅城洛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2笔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合计约100,191.60万元;公司向中电建枣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绿筑科建住宅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电建瑞隆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南太平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6家参股公司提供11笔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合计约73,376.3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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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中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资助对象涉及的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企业的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或项目开展需要,故公司子公司通过股东有息借款的形式,以自有资金向被资助方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中,公司将会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督促财务资助对象还款付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被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被资助对象中,两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均已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且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的被资助对象中,六家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均已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公司将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督促被资助对象还款付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于还款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被资助对象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或项目开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资助对象涉及的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或项目开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其中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资助对象涉及的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7.90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3%;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4.70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0%;公司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中电建(长沙)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名称:中电建(长沙)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大泽湖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2MA4T1M5G9K
3、成立时间:2021年1月5日
4、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西塘村九组西塘村委办公楼三楼
5、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西塘村九组西塘村委办公楼三楼
6、法定代表人:张强
7、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城市公共交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资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等。
9、股权结构: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长沙市望城区沿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0%,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1%,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1%。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沿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股东均已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电建大泽湖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13,02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中电建金隅城洛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名称:中电建金隅城洛阳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开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2MA9KK5FA1L
3、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3日
4、住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王城大道86号邙山街道办事处4楼421
5、主要办公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轨道交通控制中心五楼
6、法定代表人:郅建国
7、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艺产品种植;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9、股权结构: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18%,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3%,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持股2%。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股东均已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向城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中电建枣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名称:中电建枣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4MA3F82RA90
3、成立时间:2017年7月14日
4、住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坛山街道峄州路北侧
5、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坛山街道峄州路北侧
6、法定代表人:李非
7、注册资本:14,0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拥有、处置;建设工程施工等。
9、股权结构:中电建建筑基础设施投资宿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0%,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持股7%,山东宏达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电建建筑基础设施投资宿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宏达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已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枣庄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10,052.47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贵州省绿筑科建住宅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
1、名称:贵州省绿筑科建住宅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筑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81356391700T
3、成立时间:2015年9月7日
4、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小坝村
5、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小坝村
6、法定代表人:杨文波
7、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PC产品设计研发、构部件生产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销售;建材、家电、家具销售;装修装饰;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材料生产销售;产业化培训;施工承包。
9、股权结构: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37%,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20%。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已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绿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6,179.21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通江县诺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江诺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1MA6766QGX8
3、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8日
4、住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高明村7组聚居点
5、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高明村7组聚居点
6、法定代表人:李亮
7、注册资本:42,3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广德电建璟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39%,通江县红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德电建璟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江县红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已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通江诺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25,699.9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六)西昌市电建瑞隆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西昌市电建瑞隆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隆项目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1MA62H4B54F
3、成立时间:2016年4月5日
4、住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125号
5、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125号
6、法定代表人:李红丁
7、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对城市建设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投资项目管理活动。
9、股权结构: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30%。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已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瑞隆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3,00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七)南太平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名称:南太平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公司”)
2、公司注册号:201634836E
3、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3日
4、注册地点:新加坡
5、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6号康体大厦7楼;巴布亚新几内亚国资区莫尔兹比港怀格尼,斯特拉托斯大道,萨瓦纳高地小区,沃科普尔斯大厦2楼
6、董事:郭志东
7、注册资本:0.00万元人民币(水电项目SPV公司)
8、主营业务:管理咨询服务
9、股权结构: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股90%、中国水电(新加坡)有限公司持股10%。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已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南太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738.25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八)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名称: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广梁忠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3656506K
3、成立时间:2012年3月30日
4、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5、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G85两江收费站
6、法定代表人:赵刚
7、注册资本:94,162.5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对京昆高速公路复线重庆至广安(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和重庆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梁平至忠县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对上述两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
9、股权结构: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10、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已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12、上一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向渝广梁忠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2.68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附件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等向电建大泽湖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别与电建大泽湖公司签订了《内部资金融通协议》,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电建大泽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止,共计5年,借款利率为每笔资金到位前三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LPR贷款基准利率均值上浮26.5%计算资金融通利息(不计复利),主要用于保证大泽湖生态智慧城项目投资建设支出及电建大泽湖公司日常管理支出。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3,020.00万元。
二、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向城开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与城开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城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自2022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18日止,共计2年,借款利率为年化6.00%,主要用于保证城开公司的资金需求。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8,971.60万元。城开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该笔股东借款,不得利用发放的股东借款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保证提供的关于本次借款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等资料合法合规。资金占用期间及时将财务状况、资金状况如实向公司反映,自觉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融资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向枣庄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枣庄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枣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共计5年,借款利率6.20%,资金主要用于枣庄市峄城区前湾片区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小学及“四路一桥”项目建设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人民币912.23万元。
四、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向枣庄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与枣庄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枣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共计5年,借款利率6.20%,用于枣庄市峄城区前湾片区棚户区改造、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小学及“四路一桥”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17.92万元。
五、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向绿筑公司提供2笔财务资助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与绿筑公司分别签署两份《借款协议》,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绿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期限分别为自2016年3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17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分别为9.00%和6.37%,期限分别为8年、6年。上述借款资金用于维持绿筑公司正常运营,缓解绿筑公司在建设期及运营期资金压力。截至2022年6月30日,两笔财务资助的借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976.09万元、723.91万元。
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向通江诺成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与通江诺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通江诺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2020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止,共计7年,用于保证通江诺成公司按时归还滞后期内贷款本息。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1,454.26万元。
七、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向瑞隆项目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与瑞隆项目公司签署借款合同,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为瑞隆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保证瑞隆项目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借款期限自2018年6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止,利率为9.00%;后续经全体股东商议,利率调整为6.37%。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八、中国水电(新加坡)有限公司向南太公司提供1笔财务资助
中国水电(新加坡)有限公司与南太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中国水电(新加坡)有限公司通过股东贷款的方式为南太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2019年11月19日至2025年1月4日,贷款利率为5.00%,主要用于推动巴布亚新几内亚拉姆II水电项目开发。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38.25万元。
九、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渝广梁忠公司提供4笔财务资助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通过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为渝广梁忠公司提供4笔财务资助,期限分别为:2020年3月16至2023年3月15日、2020年6月15至2023年6月14日、2020年9月17至2023年9月16日、2020年12月14至2023年12月13日,借款利率为4.05%,借款期限三年,主要用于保障渝广梁忠公司按时支付银行贷款本息的资金需求。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四笔借款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6,800.00万元,借款余额分别为:1,200.00万元、4,000.00万元、4,800.00万元、16,800.00万元。渝广梁忠公司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该笔借款,不得将款项挪作他用;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渝广梁忠公司发生违约情形,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停止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利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