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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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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57 公司简称:春光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拟将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每年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董事会决定提名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吕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正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选举张春霞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选举陈凯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选举吕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董事会决定提名杨晋涛先生、张忠华先生、周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晋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选举张忠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选举周国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3)。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监事会意见:同意提名黄颜芳女士、李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三年。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黄颜芳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选举李丹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46元,共计募集资金44,30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1,42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24.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499.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用于越南CGH公司和马来西亚CGH公司募投项目相关账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春光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在星展银行开立的账号072-012740-4的账户,期末结余资金包括募集资金余额及尚未转出的用于投资越南CGH的自有资金,上述列示的账户余额仅包含募集资金余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账户已注销,账户余额作为投资款转入越南cgh公司上述账户。

3.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开立专项业务自动划转关联账户,存入余额5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以来受国际宏观经济低迷、国外市场消费疲软等国际不利因素间接影响,公司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销售也发生了下滑。若该等不利因素未来持续影响,公司可能为防止未来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能闲置,存在延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清洁电器软管生产建设项目-越南”和“吸尘器配件生产建设项目-马来西亚”的建设进度或可行性发生变化的风险。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内容等新法规的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做了相应调整和修改,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因本次章程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规则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一)、提名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吕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杨晋涛先生、张忠华先生、周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周国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已经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晋涛先生、张忠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一)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吕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杨晋涛先生、张忠华先生、周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设3名监事,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根据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会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颜芳女士、李丹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周旭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周旭峰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董事、监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正明: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69年8月至1972年11月,任职于磐安县尚湖农机厂;1972年12月至1978年4月服兵役;1978年5月至1985年4月任职于磐安县轻工机械厂;1985年5月开始自主创业,历任磐安县春光塑料厂厂长、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厂厂长;2000年7月至2016年9月担任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金华弘凯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正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40万股,通过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6,300万股,合计持有7,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张春霞: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5月至1985年3月任职于磐安县尖山塑料厂;1985年5月至2000年6月,历任磐安县春光塑料厂副厂长、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厂副厂长;2000年7月至2016年9月,任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春霞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陈凯: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今,历任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监事、经理、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1月至今,任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30万股,通过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95.26万股,合计持有92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吕敬: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2011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项目经理;2018 年 9 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助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远景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吕敬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杨晋涛: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2005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2006年9月至2008年10月,攻读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后;2008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大学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赴美国密歇根大学访问;2014年4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教授;2015年12月至今,任杭州青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杭州应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嘉兴晟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杭州百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晋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张忠华: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2009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浙江师范大学讲师;2013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赴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访问;2018年12月至今,任浙江师范大学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张忠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周国华:男,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余姚市副食品公司秘书;余姚市供销合作联合社财会科科长;1998年8月至2016年3月,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11月至今,任余姚市新世纪红枫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21年1月,任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宁波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巴玛发酵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杭州巴玛发酵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宁波金字火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国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颜芳: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88年1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金华市双龙衡器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副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黄颜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李丹: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5年12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金华市五星建筑工程公司;2007年3月至今,任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贸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丹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周旭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周旭峰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旭峰: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劳动关系协调员(高级)、安全评价师(高级)。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沃尔玛超市;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杭州萧山临江仙悦副食品店;2017年3月至今,任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周旭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 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 年8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2 年9月13日17:00 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9月13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 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安文路420 号公司六楼证券部。

3、联系人:杨勤娟

4、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5、联系传真:0579-89108214

6、电子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