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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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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8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协商,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归还现金、存货及以资抵债等方式归还占款49,724.11万元,截止2022年4月30日,占款已全部还清。

2、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2020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公司已完成上述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实施年产40万吨电池用磷酸二氢铵和10万吨净化磷酸技改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实施年产40万吨电池用磷酸二氢铵和10万吨净化磷酸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将分期进行技改建设,全部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40万吨电池用磷酸二氢铵和10万吨净化磷酸的生产能力,有利于贵州金正大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玉晓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8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4日15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张晓义、李玉晓、独立董事王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张宇鹏、董事李文静、颜明霄、独立董事陈国福、王学斌、葛夫连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张宇鹏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张宇鹏、李文静及张晓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8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4日17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境外已出售子公司未经审计”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增加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8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8月24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宇鹏、李文静、张晓义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方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名称:临沭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海超

注册资本:7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经开区青云山路南首1号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热力、电力;热力工程项目的规划、施工、维护;对热源单位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总资产为59626.83万元,净资产-5473.29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944.02万元,净利润-6847.25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供热公司总资产为70763.70万元,净资产-6463.54万元,2022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18.19万元,净利润-4301.25万元。

供热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二)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查询,供热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名称:临沭县城投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宝前

注册资本:6,660万元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中山南路19号

主营业务:生产供应自来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供水设备管道、水电暖器材安装维修及销售、房屋租赁。(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自来水公司总资产为40899万元,净资产14374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109万元,净利润17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自来水公司总资产为40934万元,净资产15185万元,2022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7万元,净利润-163万元。

自来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二)规定认定为关联法人。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查询,自来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增加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增加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2-08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2年9月13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1已由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9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2年9月9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杨功庆、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