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2-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2-33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其中,关联人董事长邱光和、董事邱坚强、董事周平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做出事先许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蔡丽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季晓芬女士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同意选举蔡丽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同意聘任蔡丽玲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按本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发放。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蔡丽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独立董事季晓芬女士离职生效,季晓芬女士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季晓芬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季晓芬女士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蔡丽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蔡丽玲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5、审议通过《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
蔡丽玲女士简历
蔡丽玲,女,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浙江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访问学者。长期致力于服装企业运营与创新管理,服装行业电子商务与智能制造等方面的教学及学术研究。参与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研究,主持浙江省自然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及杭州市哲学规划课题等多项纵向科学研究项目,负责多项企业委托项目的研究和管理。
蔡丽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蔡丽玲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2-35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预计2022年度拟新增与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具体审议程序如下: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人董事长邱光和、董事邱坚强、董事周平凡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昕轶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67,013.18万元、净资产108,318.83万元。2022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426.90万元、净利润3,475.80万元。
公司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为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置地”)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华润置地为本公司关联人。
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上海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延霞
注册资本:415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家纺及日用品销售。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77.55万元、净资产270.39万元。2022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66.43万元。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47%的股权,森马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2.0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上海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小波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玩具销售。
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
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41.99万元、净资产23.08万元。2022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26万元、净利润-46.92万元。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47%的股权,森马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86.0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活动正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各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交易,价格系参照当地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公司与上海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均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或购买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按相应权限及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上述交易在本次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先许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事先确认函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2-36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就提名蔡丽玲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2-3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丽玲,作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蔡丽玲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2-38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上海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修订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箱包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皮革制品制造;羽毛(绒)及制品制造;鞋制造;箱包制造;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灯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图书出租;期刊出租;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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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2-39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9、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689号。
10、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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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内容详见2022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除只有一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的情形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选举不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第1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电话及传真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出席的,请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员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为方便投资者参会,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689号9楼证券部。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澄思 联系电话:021-67288431
传 真:021-67288432 邮政编码:201108
现场会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689号
2、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召开当日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办理进场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4、鼓励投资者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3”,投票简称“森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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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