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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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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78 公司简称:野马电池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一军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45.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68.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转的少量银行存款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7日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经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审议通过,原“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调整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25.6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7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297.30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总投资额的情况

因原生产线供应商被收购后战略调整不再对外出售电池生产线,公司将生产线由外购调整为自制,产能规模相应增加,同时调整生产大楼规模,2021年8月,公司将原“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调整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总投资额由25,398.23万元调整为44,313.4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调整是在原募投项目“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的基础上,生产线产能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未发生变化。该项目调整后预计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58%,静态回收期(税前)8.62年,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约42,934.29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9,333.42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1年变更项目名称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继续实施,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调整后的项目中。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4,313.41万元(其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25,398.23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尚未完成,实际投入金额为9,333.42万元,包括设备采购相关款项4,899.34万元及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前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金额4,434.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