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53 公司简称:思科瑞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完成后,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2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500万股变更为1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拟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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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4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25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7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 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5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66,978.54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下发《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25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7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则项目的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募集资金到位前,将以自有资金或采取银行贷款方式筹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用于主营业务或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3,766,978.54元(不含税),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66,978.54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66,978.54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成都思科瑞管理层编制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成都思科瑞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408号);
(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6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黄继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启,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3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执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2-007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81.9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七维进行增资,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下转1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