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92 公司简称:万泰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8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9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5,862,705股新股,发行价格135.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6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844,153.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 518Z0069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先后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0元,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对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9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10,126.46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40.80万元,合计10,467.26万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9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5,862,705股新股,发行价格135.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6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844,153.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 518Z0069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先后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入。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若表格内合计数与前述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合计3,984.42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40.80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635号)。
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10,126.46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40.80万元,合计10,467.26万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467.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635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其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0,467.26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0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2股,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25股进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4月22日。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7,040,000股增加至880,208,000股,相应注册资本由607,040,000元增加至880,20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9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5,862,705股新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80,208,000股增加至906,070,705股,相应注册资本由880,208,000元增加至906,070,70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权益分派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已经变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因此《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条款需要相应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2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至9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tzqb@ystw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7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7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子欣先生
独立董事:邢会强先生
财务总监:赵义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谢波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至9月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tzqb@ystw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波
电话:010-59528820
邮箱:wtzqb@ystw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2年4月29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李莎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31,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7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后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李莎燕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莎燕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0股,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注: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的股票及上市后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后取得的股份。因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李莎燕女士的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李莎燕女士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李莎燕女士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李莎燕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该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减持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6日(9:00一11:00、14:00一16: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9528820
联系传真:010-897058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院路31号
邮编:10220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5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先后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0元,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入。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10,126.46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40.80万元,合计10,467.26万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和《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635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权益分派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06,070,705股,相应注册资本增至906,070,705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条款相应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先后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0元,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入。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10,126.46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40.80万元,合计10,467.26万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其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0,467.2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和《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635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权益分派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06,070,705股,相应注册资本增至906,070,705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条款相应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7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5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365.19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1,784.81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4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第518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9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5,862,705股新股,发行价格135.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6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844,153.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0,155,71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 518Z0069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52.81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460,155,714.17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67,499,867.65元,其中待支付的发行费用为7,344,153.4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2020年4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沧海”)、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0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凯瑞”)、国金证券与工行海沧支行于2020年7月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与“《四方监管协议》1”合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万泰沧海、万泰凯瑞已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定期存单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定期存单已获得收益明细如下: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累计人民币31,822.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相关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2022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
附表3:
2022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