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56 公司简称:新天绿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阅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吴会江、梅春晓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吴会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年中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 2022-062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军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阅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 2022-063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0号)核准,公司已向2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182,677股,发行价格13.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5,799,887.51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46,595,478.81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549,204,408.7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744,704.04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45,055,183.47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809266_A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1,425,796.58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1,212,526,272.15元,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人民币285,600,000.00元,募投项目建设投入人民币203,299,524.43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868,451,537.78元(含理财产品1,982,794,775.3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A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制定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21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一宝坻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一永清段)”由公司子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实施,2022年1月,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德证券及曹妃甸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上述余额不包括理财产品存款共计1,982,794,775.34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曹妃甸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对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一宝坻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一永清段)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以增加资本金的形式注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以增加资本金和提供有息借款的形式用于曹妃甸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85,6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从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49,225.23元。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0809266_A0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出具了《中德证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由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中德证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由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中德证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由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中德证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共计19.83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
除上述内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备注:本报告期、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用于对应募集资金用途。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公司”)
● 是否为关联担保: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3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关联担保概述
汇海公司注册资本65,000万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天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2.50%、7.50%,其他股东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国际”)、茂天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茂天资本”)、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0.77%、23.08%、8.46%及7.69%。
由于建投能源、燕山公司、茂天资本及雄安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控制的企业,汇海公司为河北建投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汇海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汇海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汇海公司以已投和拟投的融资租赁项目应收租金权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本次担保在实际发生时将收取不超过年化0.5%的担保费。关联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吴会江及梅春晓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已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鉴于汇海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汇海公司基本情况
1、汇海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汇海公司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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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海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相关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方: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贷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三)授信金额:3亿元人民币
(四)担保方: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金额及币种:最高债权本金额3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七)担保期限:每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
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反担保方式:质押汇海公司已投和拟投融资租赁项目的租金应收权
(3)反担保资产金额:截至2022年8月25日,汇海公司质押的反担保资产实际总价值为43,925.66万元。
(4)担保期限:覆盖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全部期限
该事项尚未正式签署反担保协议,具体反担保金额和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作为持有汇海公司30%股权的股东方,本公司提供本次担保旨在协助重要参股公司汇海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有利于汇海公司长期、稳定开展业务。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此外,汇海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河北建投、建投能源已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为50,621.28万元、52,156.52万元。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吴会江及梅春晓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汇海公司的资金需求,以保障其正常运作,有利于各方股东获得更好投资收益。汇海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具备债务偿还能力。随着业务的开展,目前融资需求较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为汇海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增强汇海公司的融资能力,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汇海公司将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截至目前,河北建投、建投能源已分别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621.28万元、52,156.52万元,本次公司向汇海公司提供3亿元担保,由股东方提供融资担保可增强汇海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汇海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本次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3)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为汇海公司提供担保。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保荐机构对公司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人民币96,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5%;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7%;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新港公司向银行申请备用信用证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目前公司为新港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根据新港公司与银行协商的融资条款和担保模式确定,即(1)如为新港公司各股东(包括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新港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安排,各股东方无需提供反担保;或者(2)如由本公司先提供全额担保,再由新港公司的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担保方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向新港公司收取不超过年化0.4%的担保费。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本次担保)总额为96,9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预计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新港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港币,主要负责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LNG贸易业务。其中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持股比例为51%、香港中华煤气液化天然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煤气”)持股比例为40%、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公司”)持股比例为9%。
为满足河北省天然气冬季保供需要及保障曹妃甸LNG码头稳定运营,新港公司拟通过长期协议、现货方式进行跨境液化天然气(LNG)采购,届时需向上游供应商开立备用信用证。根据预计采购量和协议安排,预计未来12个月内新港公司需开立备用信用证的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银行出具的融资方案,新港公司的股东需要就新港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如新港公司各股东(包括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新港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则各股东方无需提供反担保,各股东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向新港公司收取担保费。如由本公司先提供全额担保,则新港公司的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新港公司各股东将根据实际反担保金额向新港公司收取担保费。具体方式根据后续银行的融资方式而定。
公司拟为新港公司预计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由于燕山公司为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的全资子公司,燕山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燕山公司提供担保及/或反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最终担保方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向新港公司收取不超过年化0.4%的担保费。目前,本公司为新港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吴会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由于燕山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燕山公司提供担保及/或反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河北建投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港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港币
■
2、新港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1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利安达刘欧阳(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及反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反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时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及新港公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且新港公司的其他股东方均按股权比例向新港公司提供了担保或反担保。本次担保及反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及反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旨在协助新港公司取得备用信用证,有利于新港公司建立交易信誉,同时也有助于公司长期、稳定开展LNG业务。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吴会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及反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的实现;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公司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及反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符合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企业本身的盈利能力。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上述担保及反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履行了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本次担保及反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保荐机构对公司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人民币96,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5%;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人民币82,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7%;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2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6日(星期五) 至09月0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unti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02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02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裁梅春晓,公司总会计师范维红,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班泽锋及一名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02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26日(星期五) 至09月0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unti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11-85516363
邮箱:ir@sunti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