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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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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84 公司简称:珠江股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2-040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8月12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8月24日在广州市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研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梳理及减值测试。经资产减值测试,2022年上半年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变动金额为59,817.27万元,其中减少利润总额金额为61,557.98万元,因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金额为-1,740.7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2-041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8月12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8月24日在广州市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陆伟华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钟小萍女士、刘霞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陆伟华女士、廖裕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钟小萍,女,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理学双学士,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 霞,女,1989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助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法律事务部)高级主管,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助理专业经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2-042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梳理及减值测试。经资产减值测试,2022年上半年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变动金额为59,817.27万元,其中减少利润总额金额为61,557.98万元,因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金额为-1,740.71万元。

一、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及当年度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其中合并范围变动影响金额产生的原因是2022年上半年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实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两者合计减少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金额1,740.71万元。

(一)应收账款

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8.70万元。

(二)存货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上半年,公司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项目去化速度较慢,为加快销售资金回笼,部分项目销售价格有所下调,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56,949.55万元。

(三)其他应收款

根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2年1-6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金额为-505.85万元,其中因合并范围变动影响金额-1,740.71万元,新增计提金额1,234.86万元。

本期新增计提金额主要是公司增加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减值准备计提651.40万元及对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的减值准备计提502.82万元。

1.东湛公司颐和盛世项目

公司于2018年向东湛公司投资40,000.00万元,其中股权投资款6,500.00万元,债权投资款33,50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东湛公司股权投资款账面净值为0,债权投资款账面净值为12,004.05万元,列示于其他应收款科目。

截至2022年6月,东湛项目进展未发生重大变化,结合最新诉讼进展情况,有争议抵押物价值金额有所增加。公司以持有抵押物市场价值,减去有争议抵押物价值、处置税费、优先受偿金额后之净额11,352.65万元,作为可收回金额。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的减值准备金额为651.40万元。

2.盛唐公司从化项目

公司于2018年向盛唐公司投资8,061.22万元,其中股权投资款1,561.22万元,债权投资款6,500.00万元,持有其51%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2022年5月,盛唐公司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2022年 6月,管理人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盛唐公司出表之日,公司对其股权投资款账面余额为1,561.22万元,列示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公司对其债权投资款账面余额为7,002.82万元,其中本金6,500.00万元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应收利息502.82万元列示于其他应收款科目。

基于上述重大变化,公司对盛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以持有抵押物市场价值,减去处置税费及优先受偿金额后之净额4,816.35万元,作为可收回金额。公司于2022年上半年新增计提盛唐公司的减值准备金额3,747.69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1,561.22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502.8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1,683.65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同意该提案报送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2年1-6月,公司合并资产减值准备变动金额为59,817.27万元,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61,557.9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2-04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2020年-2021年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大信事务所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拟继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3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大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大信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行业,收费总额2.48亿元。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师事务所已履行了案款。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9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成员信息

(一)项目组人员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晓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该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主审过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有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娱科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宋治忠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2021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珠江股份、白云山、金莱特、信立泰、杰美特、柳化股份、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20余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2年审计费用与2021年保持一致。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年8月12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同时,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2-04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保障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等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2-045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人选调整的函》(珠实集函〔2022〕46号),推荐钟小萍、刘霞同志任珠江股份监事,其中推荐钟小萍同志为监事会主席人选。建议免去陆伟华同志监事会主席职务,建议免去廖裕平同志监事职务。

公司现拟提名钟小萍、刘霞同志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钟小萍,女,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理学双学士,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 霞,女,1989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助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法律事务部)高级主管,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助理专业经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此之前,陆伟华监事会主席、廖裕平监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钟小萍、刘霞同志将与耿富华、卢梅英、金沅武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刊登于2022年8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6日,8:30一12:00,14:00一17: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扈佳佳、王文强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32689450 邮编:510031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