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17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独立董事赵保卿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2、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奇信”变更为“*ST奇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3、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4、2022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新余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新余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同日,公司收到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请公司债权人于2022年9月7日前按照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及时申报债权。为了顺利推进并完成公司的重整工作,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已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有意向报名者应于2022年9月5日前提交报名材料;
5、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新余投控为公司代偿了深圳农商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和华夏银行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等合计318,865,238.23元,根据调解协议,新余投控有权向公司追偿。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1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独立董事赵保卿弃权,弃权内容是: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1-6月半年度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详细原因是: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因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于2021年1月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正被经侦立案侦查。此两项调查至今尚未有结论,而这两项结论直接影响到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数据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与完整性。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2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基础,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B座14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13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2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地对公司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更好地完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同意续聘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16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
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其中独立董事赵保卿先生对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投了弃权票。独立董事赵保卿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说明
独立董事赵保卿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或者持有异议的具体内容是: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1-6月半年度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详细原因是: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因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于2021年1月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正被经侦立案侦查。此两项调查至今尚未有结论,而这两项结论直接影响到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数据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与完整性。
二、董事会说明
1、公司自大额资金流出事项发生后,已于2022年1月23日向新余市公安局报案,目前已收到了新余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就大额资金流出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到立案告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截至目前,该事项仍在调查过程中。
2、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3、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其他相关议案材料。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14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屈先富,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龙秀文,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向芳芸,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1年度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15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14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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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在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2层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洪先生、陈女士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冠”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遵守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召开地所在辖区相关政府部门的防疫政策,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1
2、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9月9日17:00时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