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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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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04,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5.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242,959.29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董事、总经理蔡福春先生1人共计授予5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6元/股,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2022年7月22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登记工作,已将公司回购股份账户540万股股份登记过户至激励对象名下。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8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解锁条件未达成,以及2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合计142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2,21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高于11.9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未成就,以及2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合计142名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2,216股限制性股票需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0,148,557股减少至179,556,341股。公司将依据上述事项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0,148,557元变更为人民币179,556,341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就上述变更,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2年9月14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8)。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592,216股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以及24名已离职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92,216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本议案尚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公司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以及2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合计142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2,216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4名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为118,172股,11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为474,044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通过内部系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21.64元/股。

5、2019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成就,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董事会确定后的授予日等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9年9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27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2,718,161股,授予价格为21.64元/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201人。

7、2020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2.9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8、2021年8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1.9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9、2022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9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1、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8,172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未满足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2021年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35%”条件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若第三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则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需对11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4,044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2,216股,占首次授予数量的14.5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激励对象对公司出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出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情形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由于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2020年7月3日、2021年7月5日实施完毕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调整为不高于11.9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为705.53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0,148,557股减少至179,556,341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减少前期对此部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确认的回购义务形成的负债,并相应的减少库存股、股本以及资本公积。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层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解锁条件未成就,需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以及24名已离职原激励对象的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依据、回购注销程序、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592,216股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以及24名已离职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92,216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注册资本变更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以及2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共计14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2,216股限制性股票需进行回购注销,同意依据上述事项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0,148,557元变更为人民币179,556,341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4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8,172股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2021年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35%”条件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11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满足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4,044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92,216股限制性股票(实际完成回购注销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登记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0,148,557股减少至179,556,341股。此事项待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依据上述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0,148,557元变更为人民币179,556,341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为及时反映上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就上述变更,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了更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基于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及行业同类业务政策,对相关生产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调整为10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1)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说明:本次调整重新细分了固定资产的类别和使用年限,对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品质监控、生产功能指标检测的生产设备,服务于生产制造环境检测、设备监测、试验检测等非直接生产的仪器仪表设备,统一从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分类为机器设备。

(2)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比较如下:

注: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其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整理。

公司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初步估算,公司2022年度折旧将减少约201.76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50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依据充分、客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核查,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公司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周三)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2、上述提案1、提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以及相关专项公告。

3、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下午17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如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除携带相关证件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防控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以及需持有24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随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9月13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