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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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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飞燕 李泽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嘉戎技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嘉戎技术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33.04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注】上表“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时间。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到账,受此影响,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场地装修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费用等。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同时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新冠疫情反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中心建设的整体进度略有所放缓。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经审慎考量,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公司“运营网络建设项目”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办事处及仓库场地的购置/租赁、数据中心建设、人员工资等。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同时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新冠疫情反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办事处及仓库场地的选址等进度未按照原计划进行,从而导致整个项目的进度延缓,故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飞燕 李泽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能够严格遵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2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玉龙、刘志云、刘苑龙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0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运营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33.04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注】上表“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时间。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到账,受此影响,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场地装修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费用等。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同时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新冠疫情反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中心建设的整体进度略有所放缓。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经审慎考量,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公司“运营网络建设项目”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办事处及仓库场地的购置/租赁、数据中心建设、人员工资等。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同时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新冠疫情反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办事处及仓库场地的选址等进度未按照原计划进行,从而导致整个项目的进度延缓,故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1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戎技术”)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及三方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火炬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索”)、安信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监督。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安信证券与上述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该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现金管理余额为53,500万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附件:《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