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4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9: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长青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董事毛长青、袁定江、王伟平、罗永根、马德华、王义波、杨远柱、林响、桑瑜,独立董事陈超、戴晓凤、高义生、李皎予、颜色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张坚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毛长青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邹振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经轮值总裁马德华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冀湘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轮值总裁马德华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立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在公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和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市场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4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1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光剑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4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8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民主选举,同意选举邹振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轮值总裁马德华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冀湘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张立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邹振宇先生、黄冀湘先生、张立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说明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立阳先生的辞职申请。张立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立阳先生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邹振宇先生的辞职申请。邹振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邹振宇先生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邹振宇先生在担任副总裁、财务总监,张立阳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其勤勉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阅黄冀湘先生、张立阳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执行能力,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邹振宇:男,1970年出生,MBA,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监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邹振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冀湘: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纳税筹划师。历任任长沙标准件总厂财务科副科长;维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维胜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湖南易通汽车配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学海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黄冀湘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立阳:男,197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审查员。最近5年均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科技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研发中心主任。
张立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4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信财务向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
(二)鉴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8.9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和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四)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信财务基本情况
■
(二)中信财务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关联关系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8.9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中信财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信财务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及主管机构批准的中信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存款形式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2、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信用证、保函、即期结售汇、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3、结算服务: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中信财务向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中信财务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三)定价基本原则
1、存款服务:公司在中信财务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进行浮动,外币存款参考同期限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进行浮动,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与中信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中信财务的存款取得同等条件。
2、综合授信服务:中信财务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中信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外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同币种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标准,也不高于中信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单位在中信财务结算服务收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中信财务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协议期间,中信财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五)中信财务的主要承诺及保证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中信财务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协助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中信财务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中信财务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中信财务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中信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中信财务的股东对中信财务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6)中信财务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中信财务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8)中信财务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9)中信财务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0)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2、中信财务的保证:
(1)中信财务确保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指标;
(2)中信财务应根据其自身业务经验范围简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属地监管局有关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在本协议项下资金安全。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风险控制手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履行上述各项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各项业务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中信财务是依法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信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财务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中信财务关联交易业务品种为存款、贷款业务,其中存款余额为1,566.45万元人民币,贷款发生额110,671.00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信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财务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毛长青、张坚、林响和桑瑜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中信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运用效率,符合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中信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中信财务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4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6月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风险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所有数字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相关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00.71万元,使得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2,700.71万元。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4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2022年8月25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2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2-4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恒茂”)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38)及《关于为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恒茂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广西恒茂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广西恒茂提供上述担保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8年9月9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16万元
4、住所:南宁市科园大道68号7栋五楼504
5、法定代表人:谭建林
6、经营范围:稻、玉米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批发、零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农业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广西恒茂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广西恒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1.保证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受信人: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4.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二)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五)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综合授信协议》;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