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亲身出席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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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报告期”、“报告期”)中期财务报告为未经审计。
5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不分配2022年半年度利润,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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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2.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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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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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2.2.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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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之差异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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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详情请参阅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之补充资料。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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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石化集团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44,660,000股,占上海石化股本总额的0.412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2.4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与淡仓
于2022年6月30日,根据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所知,本公司主要股东(即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5%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除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之外)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要披露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的披露权益登记册内的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公司普通股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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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好仓; (S):淡仓; (P): 可供借出的股份
注:
(1)根据本公司董事于香港交易所网站获得之资料及就董事所知,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石化集团直接及间接拥有中石化股份68.31%的已发行股本。基于此关系,中石化集团被视为于中石化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的5,460,000,000股A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2)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因拥有多间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视作持有本公司302,534,137股H股(好仓)及279,368,500股H股(淡仓)(其中的279,368,500股H股(淡仓)全数均为以实物交收的非上市衍生工具),以下企业均由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间接或全资拥有:
(2.1)BNY Mellon, National Association持有本公司的6,000股H股(好仓)。由於BNY Mellon, National Association由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全资拥有,因此,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被视为在BNY Mellon, National Association持有的6,000股H股(好仓)拥有权益。
(2.2)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的302,534,137股H股(好仓)及279,368,500股H股(淡仓)。 由於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由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全资拥有,因此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被视为在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持有的302,534,137股H股(好仓)及279,368,500股H股(淡仓)拥有权益。
(3) 该等股份由Corn Capital Company Ltd持有。 孔宪晖于Corn Capital Company Limited持有100%的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孔宪晖被视为于Corn Capital Company Limited所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4) 该等股份由Yardley Finance Limited持有。陈建新于Yardley Finance Limited持有100%的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陈建新被视为于Yardley Finance Limited所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述披露之外,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并无接获任何人士(除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之外)通知,表示其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披露权益登记册内的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2.5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在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的权益和淡仓
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和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上述规定其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和淡仓);或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本公司须存置的披露权益登记册内的任何权益和淡仓;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和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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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好仓
除上述披露者外,于2022年6月30日,据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监事所知,本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监事并未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和债权证中,拥有如上所述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和《香港上市规则》须作出披露或记录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半年度报告之本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同时阅读。除另有说明外,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2022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增长放缓,中国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2.5%。
2022年上半年,面对高位剧烈波动的能源价格、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压力,及上海疫情导致的供应链阻塞、下游市场需求萎缩等严峻形势,本集团坚持“向先进水平挑战、向最高标准看齐”的工作理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实生产运营,年度各项奋斗目标有序推进。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集团营业额为人民币458.5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87.71亿元,涨幅为23.65%;税前亏损为人民币4.33亿元(去年同期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5.43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9.76亿元;除税及非控股股东权益后亏损为人民币4.27亿元(去年同期利润为人民币12.76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7.03亿元。
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及检修影响,本集团生产的主体商品总量543.17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8.07%。1至6月份,加工原油579.51万吨(含来料加工17.28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6.68%。生产成品油315.34万吨,同比减少12.85%,其中生产汽油144.83万吨,同比减少0.88%;柴油131.12万吨,同比减少15.32%;航空煤油39.38万吨,同比减少35.32%。生产液化气32.63万吨,同比增长23.41%。生产乙烯35.35万吨,同比增长16.67%;对二甲苯31.84万吨,同比增长116.01%。生产塑料树脂及共聚物(不包括聚酯和聚乙烯醇)45.05万吨,同比减少0.16%。生产合纤原料6.09万吨,同比减少54.62%;生产合纤聚合物6.86万吨,同比减少60.09%;生产合成纤维1.06万吨,同比减少80.55%。上半年本集团的产品产销率为98.74%,货款回笼率(不含关联企业)为100%。
抓实疫情防控,保障生产经营。上半年,本集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驻厂员工“零感染”,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抗疫任务。大力支持地方抗疫,受到地方政府和医疗队员的高度肯定。优化调整检修装置和物料管控,加强公用工程平衡和运行协调,继续强化工艺技术管理和节能管理。在列入监控的56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有17项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有30项指标好于去年全年水平,同比进步率为53.57%。践行绿色发展理念,1-6月,公司外排废水达标率100%,氨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58.93%和8.78%。厂区边界VOCs浓度均值同比下降25.76%。持续推进HSE体系落地,但不幸的是,6月18日,公司1#乙二醇装置发生了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停车。截止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当中,这些装置正有序复工复产。
抓好项目建设,推进系统优化。上半年,本集团持续推进48K大丝束碳纤维产业化项目、25万吨/年弹性体项目、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突出效益导向,坚持动态优化。跟踪预判原油市场变化情况,调整原油采购组合,降低采购成本;加大炼油、化工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优化调整塑料、化纤产品牌号,上半年柴汽比0.91,同比下降0.15。以市场导向推动产销衔接,持续推动三个月滚动价格预测在生产优化中的实践和应用。优化预算管控,加强费用管控,持续提升成本费用投入产出效率,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抓好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化应用。上半年,本集团加快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的核心技术攻关、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百吨级高性能试验装置项目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火炬研发量产和服务保障任务,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深化科研合法合规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55件,获专利授权39件。加强智能化建设和数据治理,持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上半年公司新产品累计生产量为6.58万吨,聚烯烃高附加值产品产量为36.34万吨。
抓好深化改革,推进管理提升。上半年,本集团持续推进深化改革三年行动,55项工作任务、238个行动项全面完成。强化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过程管理,115个行动项全部完成。开展管理体制优化工作,推动组织变革从传统职能管理驱动向业务和价值驱动转变。成立新的碳纤维事业部,增设“三新”(新能源、新材料、新经济)相关组织机构,为碳纤维产业及新能源业务发展提供支撑。全面启动试点并推进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管理。开展“合规管理强化年”活动。优化队伍建设,抓实基本功训练,提高技能操作人员“五懂五会五能”水平,努力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加强人才选拔,促进高层次人才作用发挥。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引才、留才力度。
下表列明本集团在所示报告期内的销售量及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销售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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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共实现销售净额人民币401.4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6.89%,其中中间石化产品、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贸易的销售净额分别增加66.91%、28.47%和37.84%,合成纤维和树脂及塑料分别下降68.44%和7.67%。受装置停工及产品价格上升影响,除中间石化产品外,其他各板块的销量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合成纤维、树脂及塑料和石油产品分别下降79.89%、15.07%和12.89%。受原油价格上涨影响,各板块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与同期相比均有所上升。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406.81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1.95%,占销售净额的101.34%。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原油单位加工成本为4,540.43元/吨,比去年同期增加1,691.30元/吨,涨幅为59.36%。本集团原油加工量为579.51万吨(含来料加工17.28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41.50万吨(其中,自采原油加工量减少39.03万吨)。今年1-6月份,增加原油加工成本83.97亿元。其中:原油加工量下降减少成本11.12亿元,单位加工成本上浮增加成本95.09亿元。上半年本集团原油成本占销售成本的比重为62.75%。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辅料的支出为人民币48.86 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22%。报告期内,本集团折旧摊销和维修费用开支分别为人民币8.76亿元和人民币8.34亿元,折旧摊销费用同比减少6.60%,主要是由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期满;维修费用同比下降17.20%,主要由于去年同期进行大检修,检修支出较多。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费用为人民币1.746亿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097亿元下降了16.74%,主要因为报告期内装卸运杂费中的运费人民币0.547亿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销售成本核算。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人民币0.477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人民币0.085亿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租金收入减少0.070亿元和政府补助收入等其他收入减少0.015亿元所致。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财务净收益为人民币2.793亿元,去年同期财务净收益为人民币2.105亿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间利息收入上升人民币0.805亿元。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除税及非控股股东损益后亏损为人民币4.26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盈利人民币12.765亿元下降人民币17.030亿元。
资产流动性和资本来源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量为人民币64.556亿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出人民币24.434亿元。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17.767亿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出人民币31.064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投资及收回净额为现金流量流入23.5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00亿元,本期收到联合营公司股利5.76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211亿元。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19.968亿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入人民币0.028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报告期内取得、偿还借款及超短期融资券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9.998亿元。
借款及债务
本集团长期借款主要用于资本扩充项目。本集团一般根据资本开支计划来安排长期借款。而短期债务则被用于补充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总借款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人民币5.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7.60亿元。本集团短期债券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人民币15.1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5.10亿元。本集团按固定利率计息的总借款数为人民币35.40亿元。
资本开支
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9.72亿元。主要用于2.4万吨/年原丝、1.2万吨/年48K大丝束碳纤维项目、百吨级高性能碳纤维试验装置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施工。
下半年,本集团继续推进2.4万吨/年原丝、1.2万吨/年48K大丝束碳纤维项目、百吨级高性能碳纤维试验装置等项目实施;计划开工的项目有合成树脂部控制室合规性改造项目、上海石化清污分流完善化改造项目。本集团计划的资本开支可以由经营所得现金及银行信贷融资拨付。
资产负债率
本集团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31.58%(2021年6月30日:36.65%)。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为:总负债/总资产。
本集团员工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在册员工人数为8039人,其中4921人为生产人员,2026人为销售、财务和其他人员,1037人为行政人员。本集团的员工61.38%是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集团根据雇员及董事之岗位、表现、经验及现时市场薪酬趋势厘定雇员及董事的薪酬。其他福利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及国家管理的退休金计划。本集团亦为雇员提供专业及职业培训。
所得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施行,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调整为25%。本集团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的所得税税率为25%。
《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披露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四十段,除了在此已作披露外,本公司确认有关附录十六第三十二段所列事宜的现有公司资料与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相关资料并无重大变动。
(2)下半年市场预测及工作安排
展望2022年下半年,全球经济滞胀风险上升,中国经济增速有望实现回升并保持在合理区间。随着需求复苏,稳增长等政策发力,汽车、地产、家电等领域需求有望提升,预计国内成品油、化工产品需求回暖,石化产业链价格传导或趋于顺畅,行业整体走势向好。但同时由于国际油价走势不确定性增强,国内炼油化工产能集中释放,公司效益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下半年,本集团将高度重视安全环保问题,树牢底线思维,从严从细、科学有序地做好恢复生产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根基,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抓恢复生产,努力保持生产运行平稳。深刻吸取“6·18”事故教训,抓好HSE管理体系落实落地,严格落实全员HSE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抓实装置恢复性检修,分阶段实施开工统筹方案,稳扎稳打落实恢复生产各项任务,确保装置安稳运行。持续提高环保设施防冲击和高标准排放的能力,杜绝超标排放和污染事件,坚决守住安全绿色发展底线。
2.抓“三基”管理,努力筑牢发展根基。抓实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训练,坚持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聚集,将“三基”工作的着力点全面落实到基层,推动基础管理工作提升。抓实专项强化,使其与专业管理、“三基”工作有机融合,建立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智能变更管理系统建设,以智能化提升“三基”管理水平。
3.抓动态优化,努力确保经营效益提升。坚决克服“6·18”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确保装置顺利开车,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跟踪市场动态,优化采购策略,优化产品结构,优化产销衔接,努力提升经营效益。深化业财融合,持续开展产品链边际效益滚动预测、生产经营全要素分析、全员成本目标管控,以及内部市场化模拟等预算管理,严控费用成本。
4.抓改革创新,努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成果,不断增强改革推动发展的效果。深入实施公司持续对标管理提升方案,实现对标提升工作常态化。加快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攻关进程,推进安全环保数据治理项目,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发挥科技创新功效。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大丝束碳纤维项目(一阶段)高质量建成投产,百吨级高性能碳纤维试验装置项目中交。加快推进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
3.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
3.2.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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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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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毛利率按含消费税的石油产品价格计算,扣除消费税后石油产品的毛利率为7.95%。
(2)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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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资产及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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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是中国主要的炼油化工一体化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之一,具有较强的整体规模实力,是中国重要的成品油、中间石化产品、合成树脂和合成纤维生产企业,并拥有独立的公用工程、环境保护系统,及海运、内河航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配套设施。
本公司主要的竞争优势在于质量、地理位置和纵向一体化生产。公司拥有50年的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在石化行业积累有深厚的资源。公司曾多次获全国和地方政府的优质产品奖。公司地处中国经济最活跃、石化产品需求旺盛的长三角核心地区,拥有完备的物流系统和各项配套设施,邻近大多数客户,这一地理位置使公司拥有沿海和内河航运等运输便利,在运输成本和交货及时方面有竞争优势。公司利用炼油化工一体化的优势,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及品种,优化生产技术并提高关键性上游装置的能力,提高企业资源的深度利用和综合利用效率,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
3.3投资状况分析
3.3.1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理财的情况。
(2)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贷款的情况。
3.3.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3.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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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子公司均未发行任何债券。
本集团应占其联营公司的权益,包括于中国成立的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化学工业区”)的38.26%,计人民币20.853亿元的权益,以及于中国成立的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赛科”)的20%,计人民币5.872亿元的权益。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规划、开发和经营位于中国上海的化学工业区。上海赛科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和分销石化产品。
(1)报告期内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盈利情况说明
2022年上半年,上海赛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9.273亿元,税后亏损人民币6.630亿元,本公司应占亏损人民币1.326亿元。
2022年上半年,化学工业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159亿元,税后利润人民币2.475亿元,本公司应占利润人民币0.843亿元。
(2)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变动超过30%的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分析
a) 2022年上半年,上海投发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减少99.9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收益减少,使得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比下降。
b) 2022年上半年,上海金昌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减少71.45%,其主要原因是上海金昌的原材料价格上涨,使得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比下降。
c) 2022年上半年,上海金菲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减少182.37%,其主要原因是上海金菲的原材料价格上涨,使得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比下降。
d) 2022年上半年,金贸国际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增加88.7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口销售增多,使得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比上升。
3.3.4非募集资金主要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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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4.1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数10,823,813,500为基数,派发2021年度股利每股人民币0.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082,381,350元。有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6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并于2022年6月22日上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司H股末期股利于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或左右支付予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股东。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发布了2021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A股派发股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27日,除息日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7月28日为A股社会公众股股利发放日。该项利润分配方案已按期实施。
3.4.2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四其它事项
4.1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断推进公司体制和管理的创新,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制度建设,提升本公司的整体形象。
4.2审核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主要审阅了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并探讨风险管理、内部及财务报告事宜。
4.3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之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概无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任何证券(“证券”一词的涵义见《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一段)。
4.4《企业管治守则》遵守情况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应用并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
4.5《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落实情况
本公司已采纳并实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监管董事及监事之证券交易。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并从各董事及监事获取书面确认彼等于报告期间均一直全面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情况。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亦适用于可能会掌握本公司未公布内幕消息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并未发现任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之情况。
承董事会命
吴海君
董事长
中国,上海,202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2-35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位,实到董事10位。董事长吴海君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吴海君先生授权管泽民副董事长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管泽民先生主持,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批准公布半年度报告。授权董事长和公司董事会秘书按适用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美国证监会及纽约交易所递送有关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资料。
决议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吴海君先生、杜军先生及解正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 8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远勤女士、唐松先生、陈海峰先生、杨钧先生、高松先生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
决议三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上半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远勤女士、唐松先生、陈海峰先生、杨钧先生、高松先生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