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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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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26 公司简称:菲林格尔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39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东方美谷JW万豪酒店董事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于工作原因,董事Jürgen V?hringer 先生、Thomas V?hringer 先生及曹效军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ürgen V?hringer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公司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44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注1、注2: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后的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拟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

注3: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受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整体的施工进度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设施需与上述改扩建项目配套实施,受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迟的影响,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所需部分进口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进度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同时受国内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导致公司下游市场环境出现新的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产品策略和市场方向,适当调整了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方案。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制于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迟,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2022年上半年,上海市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全市的人员出行、物流调度等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致使项目所需部分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进度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制于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迟,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资资金专户大额理财情况,华瑞银行理财产品“单位C类定期存款合同”,合同金额7,000万元,合同期间2022/6/22-2022/9/22。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总金额未超过1亿元,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五、为保障募投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要求设备部、信息部审慎评估,在综合考虑疫情防控政策环境影响的前提下,制定合理、详细的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方案,加快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进度,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和组织协调,推进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指定相关部门专人负责与项目方的沟通与协调,严格监督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配合做好相关后勤保障,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工。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由于2022年上半年上海市受疫情影响冲击较大,全市的人员出行、物流调度等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致使项目所需部分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进度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

本次调整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8月。

(二)独立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46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0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敦银、陶媛、李赟、吉富堂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09月13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传真登记: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22年09月13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邮编:2014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俞志豪,联系电话:021-67192899;传真:021-67192415;邮箱:zqswb@vohringer.com。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47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总裁提名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胡忠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胡忠青先生(简历附后)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经审阅胡忠青先生的履历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聘任胡忠青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胡忠青,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物流师。1997年7月至2001年3月任上海奉贤食品总公司出纳、会计;2001年3月至2006年1月历任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账务、计划经理;2006年1月至2010年8月任上海爱柏歌德木业有限公司物流部门经理;2010年8月至2020年5月任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门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忠青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4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东方美谷JW万豪酒店董事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斌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示认可。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示认可。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示认可。

6.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4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1,834,133.18元。2022年1-6月共使用募集资金37,278,510.48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0,536,173.2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资资金账户存储余额未包含理财产品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9.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8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9年8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0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8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17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2018年8月29日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2019年8月28日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后的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3、2019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

4、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

5、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

6、2022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17,814.61万元,超出募投金额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总额及明细进行调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开工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拟竣工时间为2022年8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尚处于前期工程建设中。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4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林格尔”)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17.56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45.18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1、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2.使用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

(三)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l、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43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亿元。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林格尔”)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储存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17.56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45.18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

1、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8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9年8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8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4、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8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5、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9,112,643.66元。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包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公司使用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支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45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林格尔”)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限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董监高合规履职,降低履职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